(菱傳媒/綜合報導)國防部日前預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但草案中為防範戰時假訊息所設置的「訊息傳播動員準備方案」和16歲以上學生動員造冊,引發在野立委和各界質疑有管制媒體、動員未當兵學子等疑慮。對此,國防部今(28日)強調,該法規定的必要管制措施,只適用於實施動員時期,絕不影響或損及人民平時的自由與權益,希望各界本於事實理性溝通,勿任意渲染扭曲、混淆視聽。
國防部21日公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除更名為《全民防衛動員法》,新增動員實施階段徵購、徵用與罰則等規定,在戰時動員階段,散播不實訊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廣播電視等傳播工具散播不實訊息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此外,哄抬物價或無正當理由囤積物資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此次訂正預告日為14天,草案仍須報備行政院審查後函送立法院審議。
不過,修正條文在第9條項下昭告新增「訊息傳播動員」等多項新動員對象,其中新增有所謂「教育動員準備方案」,修法意旨基本上是愛國宣傳等精神動員教育,但草案第16條同時保留有「對學校『青年動員』服勤、戰時致受傷或身心障礙」的相關安置條款,「隱藏」在條文中。新全動法草案對教育動員上,遭疑有未曝光的戰時動員未役學生參戰措施。
立院民眾黨團總召邱臣遠26日表態支持法案修正,但針對草案中新增動員時期管制媒體條款「為維護軍事安全及戰事遂行,應對出版事業、廣播電視事業、網際網路平台與應用服務提供者及新聞從業人員實施必要管制」,邱臣遠認為,這項可能產生疑慮的修法,更需做好社會溝通,並明訂管制的時間點及條件,避免引發爭論。
對此,國防部今日說明,全動法自民國90年11月14日公布施行,曾於103年及108年歷經2次修正,惟因現行條文內容,多偏重規定動員準備事項,但就動員實施後指揮體系及戰時徵用等規範顯有不足。
國防部進一步說明,經考量區域威脅情勢,以及凝聚「全民國防」理念共衛家園之必要,國防部啟動修法工作,期能周延相關配套、完備整體動員機制。
國防部強調,由於非常時期緊急動員作業之成效,攸關國家存續,世界各國均強調平時要能周全整備,戰時方能有備無患。現行《全動法》第13條即規定,各動員準備機關應對可動員之人力、物力、設施等,進行調查、統計及規劃,並得實施演習驗證,目的也是為確保戰時依計畫動員、發揮國力,有效抵禦外敵入侵。《全動法》既屬進入緊急命令狀態的非常時期法制,則相關依法規定的必要管制措施,自僅適用於實施動員時期,絕不會影響或損及人民平時之自由與權益。
國防部提到,全民防衛動員法制工作,為民主國家面對敵國威脅時,保障國家安全與人民生存的必要措施。國防部於修正草案公告期間,對於各方意見將會納入參酌研修,再依程序陳報行政院審查,此屬正常之法制作業。
國防部強調,盼各界對此修法能基於保護國家安全的共同目標,本於事實理性溝通討論,希勿任意渲染扭曲、混淆視聽,國防部特此再嚴正澄明此項修法的必要性與重要性,以兼顧民眾權益與保障國家安全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