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吟芳/綜合報導)高雄市議員鄭孟洳近來因瘦身有成知名度大開,豈料人紅是非多還惹來官司!一名蔡姓女子和鄰居因房屋漏水打官司時,意外發現對方的訴訟代理人竟是鄭孟洳議員服務處的助理,蔡女認為議員助紂為虐,公開叫街坊鄰居不要讓她(鄭)當選,鄭孟洳得知後一狀告上法院,但法官認為議員言行舉止均涉及公益,本應受大眾嚴格檢視,判蔡女無罪。
現年32歲的鄭孟洳是前高雄市「和尚議員」鄭新助的孫女,鄭新助向來是挺扁大將,鄭孟洳過去曾當過鄭新助服務處特助,也當過陳其邁立委時期的國會助理,2018年鄭孟洳接棒祖父當選第三屆市議員,去年大選順利連任,宣誓當天鄭孟洳還因成功減重30公斤成為媒體焦點,被盛讚「大媽變女神」。
檢察官起訴指出,高雄蔡姓女子2019年間與鄰居黃姓婦人因房屋漏水問題打官司,訴訟期間蔡女發現黃婦的兒子就是市議員鄭孟洳的姊夫,而黃婦的訴訟代理人,竟是議員服務處的陳姓特別助理。蔡女因此認定鄭孟洳挾著市議員身分,介入民眾的民事訴訟。
去年3月9日下午,蔡女在自家旁雜貨店前大聲向街坊鄰居抱怨市議員鄭孟洳,批她「助紂為虐、無法無天」、「整支手伸進去,叫她的律師當告訴人姊夫的訴訟代理人,不要再讓她當選危害社會」等,鄭孟洳得知後認為名譽受損,怒告蔡女涉嫌誹謗。
開庭時,蔡女喊冤說,她和鄭孟洳的姊夫、姊夫的母親黃婦有民事訴訟,身為民意代表的鄭孟洳不但沒有避嫌,還讓助理擔任對方的訴訟代理人,「我只是把親身經歷和受害過程,說出來給鄰居聽而已。」
蔡女委任律師也替她辯稱,這起民事訴訟的陳姓訴訟代理人確實是鄭孟洳議員服務處的助理,蔡女知道此事後,當然會合理懷疑陳男是受鄭孟洳指示,才來協助黃婦當她的訴訟代理人,蔡女跟鄰居抱怨的話都是事實,至於蔡女叫鄰居不要投票給鄭女,這只是政治性言論的正當表達,不算觸法。
高雄地院發現,蔡女過去跟鄭孟洳家族所有的民刑事案件,的確都是陳男出面協助處理,蔡女有相當理由確信是鄭孟洳以議員身分指示助理協助打官司。即便檢方認為蔡女散佈的言論,會讓人聯想鄭孟洳濫用議員職權,介入他人民事糾紛,但蔡女當天只是對街坊鄰居抱怨鄭女派助理替親家打官司,並未明示或暗示她利用市議員職權非法介入司法。
法官認為,鄭孟洳身為市議員,任職期間的品德、言行舉止均涉及公益,本來就應該接受社會大眾嚴格檢視,且需要忍受相當程度的評論,縱使評論語詞尖酸刻薄,仍屬《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範圍,不應用誹謗罪處罰,因此判蔡女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