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涉貪、接受性招待 法官裁定延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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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涉貪,台南地院裁定延押2個月。資料照片

台南市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涉貪,台南地院裁定延押2個月。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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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17:20

(記者辛啓松/台南報導)台南市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被控收取廠商現金賄賂、喝花酒、接受性招待,他去年12月23日遭台南地院裁定羈押,迄今將屆兩個月。承辦檢察官認為陳凱凌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重罪,有勾串、滅證及逃亡之虞,15日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台南地院今(21日)下午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

法官根據檢方準備卷宗,認為陳凱凌涉嫌重大,借訊時供詞與證人仍有出入,且尚有共犯待查,考量被告涉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徒刑,畏罪逃亡的規避追訴、審判程序的可能性高,再加上案情尚未釐清,仍有共犯或證人尚待傳喚,陳凱凌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准許檢方聲請延長羈押、禁見2 個月。

檢調發現,黃姓廠商有意參與七股工業區開發工程,循線找陳凱凌幫忙,陳收受廠商賄款並答應協助,但最後因對方不符資格無法承攬工程告吹,進而東窗事發。檢調搜索陳凱凌住處時,找到1只牛皮紙袋內有現金10萬及黃姓廠商名片。

檢調掌握到陳凱凌帳戶內異常的現金流大約200、300萬元,陳雖坦承收取現金及喝花酒、接受性招待,但否認收賄。陳凱凌也被控接受建設公司提供購屋款,經發局辦理台南市綠能產業園區申請設置委託技術服務案,有圖利廠商弊端,陳否認這部分指控,法官也認為僅有證人單一證述,證據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