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綜合報導)民進黨昨(15日)通過擴大排黑規範,被稱為「黃承國條款」。據轉述,會中英系蔡易餘、蘇治芬及湧言會王定宇表達異議,蔡啟芳更舉自己父親當年也被管訓,也因此有黨內相關規定,指父親當年就因10年條款被幹掉,現在又要被幹掉一次,酸這條其實是「蔡啟芳條款」。
民進黨中執會昨通過修訂「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黨職人員選舉辦法」,從源頭管控黑金問題。民進黨秘書長許立明指出,修法的重點在於確保比《選罷法》更嚴格的規定,新增曾參與犯罪組織、性侵犯罪或兒少交易者不得參選,並加嚴處理,包括曾犯檢肅流氓、毒品、槍砲彈藥刀械管制等,由原規定判決確定不得提名或參選,從嚴為起訴就不可參選;並刪除管訓執行完畢或刑期執行完畢緩刑滿10年可參選的規定。
據轉述,原本以為此案牽涉英系重量級中常委黃承國,一定會砲聲聲隆隆、糾纏不下,但黨主席賴清德再次展現堅定意志力,反而昨天的會議,比上周討論學倫案還要平和。
黨內人士透露,昨天第一個發言的是湧言會中常委王定宇,王對此修正深表贊同,只是提出疑慮,若因案起訴,不能參選,但若有候選人是在登記參選後才被起訴,會有時間序的問題。隨後發言的蔡易餘發言,無奈嘆道,父親蔡啟芳也有被感訓的背景,也曾卡到不能參選的問題。
黨內人士指出,昨天草案通過修正前,原本民進黨內規定是管訓10年後,得參選黨職或代表民進黨參選,蔡易餘在會中解釋,所謂「10年條款」,當年是就是針對他父親蔡啟芳,因為蔡啟芳管訓後第9年,有志爭取參選嘉義市長,黨內有疑慮,訂了這個「10年條款」規定,結果他父親就因為10年條款被幹掉,現在又要被幹掉一次。
律師資歷的蔡易餘更嘆,看到條文很無奈,因為當時威權時代,未審先判的管訓已被認定是違憲,父親這輩子都不能代表民進黨參選。但還記得父親生病時,曾跟來探病的賴清德說,以前的一起被管訓的「同學」,都立志出來後要翻掉國民黨,但真的回到出來社會,反國民黨的,只有他爸爸一人。
不過,王定宇立即糾正蔡易餘,「不是這輩子,是下輩子」,但王也說現在黨內規定,如起訴就不能選,若後來無罪怎麼辦,當事人權利不就喪失了?
此外,會中發言的還有英系大姐大蘇治芬,蘇治芬提到,現在黑、白、金結構都混在一起,有些黑道洗成大善人,也被民眾認同,不是只有純粹是黑道問題,是結構性問題。
對蔡易餘的感慨,賴清德則感性回應,指他跟蔡啟芳也曾同事一起打拼多年,但他強調,這是制度面問題,不是針對個人,也沒有溯及既往,希望解決民進黨內黨公職根黑金問題,民進黨必須展現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