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會秘書處長機場咆哮、拍桌耍特權 總統府認態度不當:調離主管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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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右)與王婉諭(左)7日舉行記者會指國安會祕書處長在機長耍官烕。中央社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右)與王婉諭(左)7日舉行記者會指國安會祕書處長在機長耍官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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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8 17:21

(菱傳媒/台北報導)國安會秘書處王姓處長遭爆,1月21日深夜欲出關搭機出境,但他事前申請22日核准出境,因此遭境管人員攔下,沒想到他在機場大耍官威,咆哮、拍桌要求特權放行,最後在協調下「禮遇」放行。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8日)表示,該員對海關執勤人員態度確有不當,「國安會依規定進行處分,將王員調離主管職,改任該會研究員,以嚴明機關紀律」。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王婉諭昨召開記者會,揭露國安會秘書處長在機場耍官威,指該員1月22日到26日出國旅遊,事先申請核准22日出境,但班表定是22日凌晨15分起飛,他在21日晚間10點出關查驗時被攔下,與基層人員發生爭執,當下還咆哮、拍桌,最後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大隊長協調下,該處長先蓋上隔天的出境章,就順利在晚間11點40分提前登機。

總統府昨第一時間道歉,表示國安會除依規定處理、檢討。總統府今完成調查後表示,就本案相關事實進行釐清後,發現王員對海關執勤人員態度確有不當,國安會依規定進行處分,將王員調離主管職,改任該會議研究員,以嚴明機關紀律。

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指出,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規定,「公務員應公正無私、誠信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之行為。」第23條規定:「公務員違反本法規定者,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戒或懲處,其觸犯刑事法令者,並依各該法令處罰。」她重申,擔任國家公務員從事公務,都應該以最高標準自我要求,對此事件所造成之爭議,國安會將深刻檢討改進,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