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乙徹/台中報導)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月31日公布調查報告,揭露國民黨台中市黨部現有土地與建物,是1985年市府編列3500萬元搬遷補償費供民眾服務社購地興建,有不當取得財產的情況,《菱傳媒》擴大追查台中各地民服社資料,發現早期由公所贈與土地興建民服社的案例最多,更有民服社產權從省政府更正為國民黨的特殊案例。
根據黨產會上周公布的調查報告,國民黨早年原佔用市有財產舊台中市役所做為台中市黨部與民眾服務社,1985年市府編列3500萬元促請搬遷,調查報告揭露當時「輿論界亦在事先規劃協調下,順利支持而未有所披露」,兩單位在台中市西屯區大隆路購地興建新廳舍合署辦公,總計花費正巧為3495萬9081元,2009年產權轉移到國民黨名下,黨產會預24日召開聽證會決定是否將產權移轉到市府。
國民黨台中市黨部遭黨產會調查引發議論,《菱傳媒》擴大追查台中31處民服社發現,第七區(大里、霧峰)黨部與大里民服社,國民黨在1972年買下31平方公尺土地,並佔用一旁的公有土地共297平方公尺興建建物,1987年大里公所將整筆土地贈與民服社,目前該土地與建物產權均屬國民黨,被黨產會列為顯著個案。
同樣被列為顯著個案的外埔民服社,1979年先由公所向台糖低價購得機關用地,歷經用地整合與交換後,1981年外埔鄉將購買及交換後的土地贈與國民黨,1983年辦公廳舍完工啟用,2008年國民黨將土地及房屋賣給黨營事業。
大安民服社則是產權從台灣省變更為國民黨,根據資料,1975年台灣省向私人地主購買土地,但管理機關卻登載「中國國民黨台灣省委員會」,隔年國民黨取得土地所有權興建廳舍,該建物2004年已贈與大安公所,但土地仍屬國民黨所有。
除了上述三起顯著個案,大甲民服社土地國有但建物產權仍為國民黨、龍井與神岡民服社土地與建物則已轉移到黨營事業名下,包括潭子、大肚、石岡、后里等地民服社,則在約20年前陸續捐給政府。
地方人士指出,早在2002年國民黨就曾決定針對產權取得有疑義的黨產歸還公家,潭子、大肚、石岡、后里等公所贈地的民服社,都在2003、2004年歸還公家,其中大肚民服社國民黨擁有地上物產權,還由公所編列20餘萬元經費購回,時隔20年黨產會盯上市黨部,土地取得有爭議的民服社將再度成為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