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2月提新聞議價法案 學者:助媒體獲合理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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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民主與平台議價論壇今舉行線上記者會,右為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左為政大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翻攝直播畫面

新聞民主與平台議價論壇今舉行線上記者會,右為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左為政大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翻攝直播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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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1 15:05

(菱傳媒/綜合報導)數位平台使用新聞內容未付費,引發不公平競爭疑慮,大型數位平台與國內新聞業者日前已進行完首次對話,學者今(1日)透露,隨著2月新的立法會期開始,將有3名立委分別提出新聞議價相關草案,這也代表新聞議價正式進入立法程序。

國內多名學者去年9月聯合提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草案」,新聞民主與平台議價論壇今舉行線上記者會,說明4大媒體公學會與Google、Meta代表的協商情況。

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說,兩方對話協商後,發展相當有限,Google當時表示會提出共榮雙贏方案,也有拜會工會代表,稱有一筆金費幫助媒體進行數位轉型,今年第一季前要決定這件事,但仍沒有看到實際共榮方案;且該方案將集中在數位轉型,而不是要落實新聞有價。至於Meta後續則沒有跟媒體聯繫。

林照真說,在雙方難有交集的情況下,希望透過立法保障媒體著作權益,讓新聞民主更落實。學者已有跟立委溝通,新的會期預計有3名立委提案。民間版的新聞議價法草案,將由民進黨立委范雲代為提案;民進黨立委林楚茵也會主動提出相關法案;此外,國民黨立委李貴敏會有相關草案提出,期待打破政黨界線,這會期順利成案甚至將來順利通過。

政大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指出,這是國內媒體議價第一次要進入立法程序,是個程序上突破,不再只是民間倡導。而民間版媒體議價法草案由他草擬,該法案重點是促進平台跟媒體雙方談判,並由范雲代為提案。

王立達也說明他草擬的法案,會分多階段促進談判協商程序。第一階段是開放性自由協商,花費3個月的時間,得延長一次;沒有成果會進入第二階段調解,數位部要指定至少一名調解人,幫忙雙方達成協議,時間2到4個月;第三階段就會進到強制仲裁,避免談了很久沒有結論,作為讓程序有結果的程序。

王立達說,媒體議價法重點不是在於強制仲裁,而是不希望最後淪為空談。法案會要求提供議價相關資料,像是廣告收入、流量、點擊率、有轉載新聞報導但沒有點入廣告的資料等,讓雙方報價,報價後會選比較合理者,藉由仲裁後確定應該給付金額,同時可以做合理調整,會有明白訂定。而該法案參考澳洲模式立法。

王立達也說,范雲2月15日會辦公廳會,邀請平台方、媒體公學會、學者專家共同討論議題,希望可以更注意,以及彙整討論聲音。

林照真強調,全球媒體都著急等待政府立法,甚至出現生存危機,都希望政府採取積極作法,保障媒體在社會裡完成該有第四權任務。美國、加拿大、英國、澳洲都有訂定新法,保障著作權,台灣媒體相對年輕,新聞自由自解嚴後只有35年,沒辦法保障平等跟大型跨境平台議價,立法是唯一辦法。

林照真說,在立法之前也必須做準備,媒體需要更投入以及站出來。包含小媒體、地方媒體需要整合,有集中力量跟跨國平台對話;此外現在都用公會組織對話,但公會在過去是鬆散的,也沒有面對這麼大議案,要有專責人員協調出來,一起集中推動法案;媒體之間可以組織聯盟進行集體談判。

中正傳播學系教授羅世宏說,希望新聞議價法價法可以當第一砲,促進新聞業健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