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單蔓婷/台北報導)衛福部完成《優生保健法》修正草案(更名為《生育保健法》),祭出刪除人工流產配偶同意規定、增列未成年人工流產同意的第三方機制等11項修法重點,婦團給很多肯定;不過因牽涉範圍大,行政院還未定案,現在又換了新院長,變數不少。
衛福部去年提出草案並預告,外界解讀為積極回應國際公約,修法露曙光。但草案預告後10個月了,仍沒進度,國健署說,因涉及層面廣泛,尚需與醫療及民間團體研議溝通 。這項保障女性生育自主權的法案,能否在這屆立委任期完成修法,引起多位立委關切。
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國際審查委員去年再次關切台灣懷孕少女和已婚女性墮胎去刑事化進展。包括我國《刑法》目前仍有墮胎罪,儘管《優生保健法》例外阻卻違法,但仍有兩項條文,已婚女性進行人工流產需配偶同意;未成年女性則需家長或監護人同意,被視為阻礙生育自主權。
立委林靜儀坦言「目前最大的卡關還是宗教團體對於人工流產的態度與限制」。范雲表示距離上次修法已12年,肯定衛福部草案回應性平團體的意見,希望行政院版盡速送立法院審議。
林靜儀:大選前 高度爭議法案幾乎沒有機會
針對需配偶同意才能進行人工流產的規定,立委范雲說,如果夫妻關係好,女性要做人工流產,無須法律規定,就會和先生討論,「但如果法律規範一定要取得先生同意,相當於女性沒辦法按照自己的意願來為自己的身體做決定」。
至於未成年部分,范雲則是觀察到,仍有部分團體反對未成年懷孕可經法院裁定進行人工流產,認為未成年懷孕也應把小孩生下來。
因此,她主張廢除配偶在人工流產和結紮手術上的同意權。對於人工流產,醫師僅有告知義務,無須對病患進行說服、勸說。立委林靜儀的版本也有類似主張。
問及法案大清倉的最後一年會期是否有機會處理該議題?林靜儀坦言,「老實說在大選前一年,這麼高度爭議的議題幾乎沒有處理的機會」。她認為,修法主要涉及人工流產議題,目前最大的卡關還是宗教團體對於人工流產的態度與限制。
婦團:宗教團體思維 胎兒生命凌駕女性自主
多年來倡議《優生保健法》修法的婦女新知基金會肯訂衛福部版草案,但對於部分團體代表將解決少子化、夫妻關係或離婚等皆歸因於女性中止懷孕,婦女新知法律部主任戴靖芸指出,這不僅是錯誤推論,更壓迫了女性個體的健康與生育自主權。
「當一個女性沒有辦法自主決定在哪個時間點懷孕,會影響女性的整體生涯規劃」,戴靖芸補充,人工流產除了涉及生育自主,也涉及到女性的社會參與。新知建議,若要回應CEDAW公約,相關法規檢視也要一併進行,如刑法墮胎罪,也應一併討論。
台灣女人連線推動《優生保健法》修法逾20年。其中經歷與宗教團體的二度衝突。理事長黃淑英指出,宗教界的企圖「刪除第9條第6款」,直接關掉人工流產的大門,或以「諮商」及「思考期」的門檻間接阻卻,都是建立在胎兒生命凌駕女性自主性之上的思維。
國健署:尚需研議溝通
《優生保健法》自1985年施行至今,曾於2006年、2008年及2012年3次送請立院修正審議,但皆因未完成審議及立委屆期不續審而未果。衛福部去年提出草案,但還在與醫療及民間團體研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