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許信良政治檔案列機密保密50年 前促轉會研究員申請閱覽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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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4 00:00

(記者謝幸恩/台北報導)前促轉會研究員蘇慶軒為研究民進黨前主席許信良遭監控的政治檔案,向國發會檔案管理局申請閱覽抄錄10卷檔案,國發會詢問國安局意見後,認為該檔案涉及情報人員部署、情報來源機密等,決議不予公開,蘇男不服打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該檔案未屆滿50年保密期限還不能開放閱覽,判蘇男敗訴。

現為中研院台史所博士後研究員的蘇慶軒,曾為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去年解編)的研究員,也是臉書粉絲團「菜市場政治學」主編,過去他曾協助國史館撰寫「監控下的黨外活動:以國家安全局檔案中的陳菊動態為中心」一文。

判決指出,蘇慶軒因研究需求,2021年間向國發會檔案管理局申請閱覽抄錄政治檔案10卷,內容是許信良擔任桃園縣長期間被監控的細節,因內容涉及國安局,國發會因此詢問國安局意見。

據悉,檔案內容揭露許信良身邊的人事布建,如「許信良改任胡00為機要秘書,查胡為警總後幹班結業,可爭取布建」、「據悉許信良之機要徐00與新竹縣警察局長嚴00之妻有師生之誼,建議藉嚴太太與徐某之關係作內部布建」。

最後國發會根據國安局意見,援引《政治檔案條例》第8條第2項、第4項與《情報工作法》第8條規定,「有嚴重影響國家安全或對外關係之虞,至遲應於檔案屆滿50年提供閱覽、抄錄或複製」,認為蘇男申請閱覽的檔案尚未屆滿50年,目前不宜開放閱覽。

蘇慶軒認為,《政治檔案條例》第11條規定,「政治檔案中所載的公務員、證人、檢舉人、消息來源之姓名、化名、代號及職稱,應提供閱覽、抄錄或複製」,國發會依法不能拒絕他的申請,因此提出訴願。但訴願委員會也以相關檔案日期為民國62年7月10日,迄今未屆滿50年為由駁回訴願。蘇慶軒轉而對國發會檔案局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審理後採信國安局的意見,認為許信良的政治檔案中,有部分文字涉及「情報來源、管道的本名與化名」、「情報人員本名及住居所」、「情報協助人員身分、行動之資訊」、「足以辨識情報工作之組織或人員」等,依《國家情報工作法》規定,公開恐對國家情報機關造成重大損害、影響將來情報工作推展。

法官認為,情報職掌機關國安局已認定檔案內容屬《國家情報工作法》規範應保密的事項,依政治檔案條例規定,得等檔案屆滿50年才能提供閱覽、抄錄,國發會原處分並無不當,判蘇慶軒敗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