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胡扯晶華緋聞案 NCC連罰7案共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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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胡扯晶華緋聞案 NCC連罰7案共300萬元。翻攝《辣新聞152》臉書

周玉蔻胡扯晶華緋聞案 NCC連罰7案共300萬元。翻攝《辣新聞152》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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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8 17:40

(菱傳媒/綜合報導)媒體人周玉蔻在九合一大選期間,於民視新聞台與民視台灣台討論「晶華緋聞案」與「蔣孝嚴家族爭議」議題,NCC以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妨害公序良俗,並於節目中公開特定人之個人資料,總計7案處罰鍰300萬元,另民視對於個人資料之利用,未善盡監督之責,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0條,處罰鍰20萬元。

NCC於今日第1050次委員會議審議111年第5、6、7、8、9次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案件,計有11件予以核處,分別為節目與廣告未區隔1件、妨害公序良俗4件、未落實事實查證致損害公共利益4件、妨害兒少身心健康2件。

在節目廣告化部分,非凡新聞台去年2月20日《新聞Talk show》節目,來賓於節目中言論呈現特定公司商業訊息,已達促銷宣傳程度,致節目未能明顯辨認並與廣告未區隔,處罰鍰20萬元。有關妨害公序良俗部分,寶島新聲廣播電台2021年6月29日《新聞放鞭炮》節目,主持人周玉蔻於節目中使用殺、炸等威脅用語,除可能引發閱聽人恐懼,亦恐造成模仿效應致妨害公共秩序,處罰鍰9000元。

民視新聞台與民視台灣台去年9月20日至23日播出「辣新聞152」節目等7案,討論「晶華緋聞案」與「蔣孝嚴家族爭議」議題,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妨害公序良俗,並於節目中公開特定人之個人資料,總計7案處罰鍰300萬元。另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對於個人資料之利用,未善盡監督之責,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0條,處罰鍰新台幣20萬元。

此外,在妨害兒少身心健康部分,三立台灣台及三立戲劇台111年3月28日播出「一家團圓」節目案,節目雖標示「普遍級」,但內容反覆出現言語、肢體暴力、性侵未遂、羞辱凌虐及妨礙行動自由情節,且具體描述施虐手法,易造成兒少模仿或型塑兒少錯誤之價值觀,錯認可用暴力處理紛爭,妨害兒少身心健康及違反節目分級,兩頻道各處罰鍰60萬元。

NCC開罰周玉蔻節目《辣新聞152》。NCC提供
NCC開罰周玉蔻節目《辣新聞152》。NCC提供
NCC開罰周玉蔻節目《辣新聞152》。NCC提供
NCC開罰周玉蔻節目《辣新聞152》。NCC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