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吟芳/綜合報導)聯合國安理會2018年會公開一張空照圖,指控台灣船隻「北斗星號」(POLARIS)油輪賣油給北韓船隻,震驚國際,台中地檢署隨即調查起訴船東蔡尚霖等6人,並加碼揪出蔡男等人名下另艘「海王星號」油輪也賣油給北韓。豈料法院歷審調查都發現美國衛星拍到的船根本不是北斗星號,上月台中高分院再審結海王星號案件將6人判無罪。依《速審法》規定,檢方上訴翻盤機率微乎其微,幾已等同宣告無罪定讞。
北斗星號船東蔡尚霖氣憤地說:「這場官司根本烏龍一場,搞垮我半生事業,損失超過兩億元!」蔡男無奈說,此事件導致和他一起投資的夥伴抑鬱而終,就算現在還他們清白,龐大的損失也已無法彌補。
聯合國公布空照圖 台北斗星油輪無辜中槍
為阻止北韓發展核武,聯合國安理會自2006年起對北韓實施經濟制裁,我國則在2016年7月三讀通過《資恐防制法》,明訂為指定制裁對象收集或提供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者,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得併科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2017年9月經濟部配合安理會通過的第2375號決議,暫停對北韓輸出液化天然氣、原油及石油精煉製品等相關貨品,不料隔年就發生北斗星號烏龍案。
2018年5月,「北斗星號」被聯合國安理會空拍發現在公海駁油給北韓船隻,幾個月後,台中檢調趁船隻返抵台中港裝載油品時扣船查案,認定北斗星號船東蔡尚霖等人經營海上加油站,在台中港裝滿柴油後,即出港至公海將油料轉賣中國男子「謝加慶」及謝男引介的走私船舶或問題船隻,並為掩護違法買方,向海關不實申報香港、日本石垣島為卸貨港口。
由於檢調無法證明蔡男等人故意出售油品給北韓,不適用《資恐防制法》,中檢改弦易轍查辦北斗星號涉嫌違法經營海上加油站,2019年8月依違反《商業會計法》與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友晉公司負責人蔡男等6人;案件審理期間,檢方再查出友晉公司旗下另有一艘海王星號,也以同樣手法在公海賣油,因此2020年5月再起訴堪稱北斗星案翻版的海王星案。
法院指:我國法律未禁止公海賣油
台中地院開庭時,蔡男等人辯稱在公海賣油應不違法,且申報單上沒有「公海」這個選項,才會填香港跟石垣島;最重要的是,聯合國拍到的船隻並不是北斗星號。
法官比對照片後也認為,聯合國提供偵察機於2018年5月24日的空拍照片只有記載日期和地點,無詳細時間和經緯度位置可與「北斗星號」的定位資料做比對;且空拍照中船艦駕駛艙左右兩側有舷窗,但「北斗星號」沒有,無法確認聯合國拍到的駁油船就是「北斗星號」。
一、二審法院今年審理海王星案時也認為,我國並未禁止船舶在公海進行油品交易,且在2019年6月18日之前,財政部關務署的海關「航程清單」中確實沒有「公海交易」這個選項,導致到公海交易的船隻無法據實填寫出航目的地。
法院指出,蔡男等人曾委託船務代理公司詢問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應如何申報,航務中心回覆並無編定公海申報代碼,建議填報鄰近國家及港口,蔡男等人才會在東海海域交易時填報石垣島「ISHIGAKI」,在南海海域交易時填報香港「HONG KONG」,何況隨意勾選出航目的地並不影響稅捐稽徵,也沒有任何損害,因此判蔡男等人全部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