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修法!朝野協商8重點曝光 禁電子煙、開放加熱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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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氏基金會及婦幼團體等日前開記者會要求速修《菸害防制法》,禁止新型菸品。翻攝董氏基金會臉書

董氏基金會及婦幼團體等日前開記者會要求速修《菸害防制法》,禁止新型菸品。翻攝董氏基金會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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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0 13:00

(菱傳媒/台北報導)《菸害防制法》10幾年來沒修法,對於新型菸品難加控管,行政院今年1月送出修正草案後,立院的審查進度持續引發各界關注。昨(29日)朝野進行第3次協商,國民黨立委林為洲透露協商結果有8個重點,包括禁止電子煙、禁止加味、加熱菸載具不得宣傳及廣告、吸菸及購菸的年齡從18歲提高至20歲等。

行政院1月送出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包括禁止吸菸之年齡由未滿18歲提高至未滿20歲、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及加味菸、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菸品容器警示圖文標示面積由35%增加至85%等。

但修正案在立法院一讀後,一直卡在委員會,董氏基金會等拒菸團體及婦幼團體近期多次要求速修法,並提出行政院版《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有未納管加熱菸載具、健康風險評估誤導民眾加熱菸危害風險較低等2缺失,籲禁止加味菸品與新型菸品。

九合一選舉後,朝野有共識力拚《菸害防制法》修法本會期通過。昨下午朝野黨團進行《菸害防制法》修正第3次協商,召集人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昨晚在臉書透露協商已進入最後階段,主要有8點共識,包括吸菸及購菸的年齡從18歲提高至20歲、加嚴管制吸菸場所、加大菸盒警示圖文、加重違規罰責、禁止電子菸、禁止加味、加熱菸載具不得宣傳及廣告、20歲以下不得購買加熱菸載具。

另外,會中也決議,下次協商時間目前預定在1月4日上午9時30分至12時舉行,衛福部須在1月3日,提供「管制加熱菸載具及組合元件不得宣傳廣告、20歲以下不得購買」的修改條文,給立委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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