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政客嘴砲反黑金 選舉落幕就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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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道盟文山會背景的前國策顧問黃承國(著深色西裝者)在選戰中被當作「稻草人」。翻攝台北市黨部臉書

有天道盟文山會背景的前國策顧問黃承國(著深色西裝者)在選戰中被當作「稻草人」。翻攝台北市黨部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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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4 00:00

(王正寧/特稿)「一清、二清時期,我們還沒有一個兄弟當立法委員,現在一百六十四名裡面,我們占了一成,其他有過半數的委員跟我們幫派關係密切,國大代表、市長、縣長、鎮長,有很多都是兄弟出身,我們全國會員超過兩百萬!」、「我希望大家和氣生財,共同把公共工程的圓仔湯搓好,共同分取政府的錢,我們政府很有錢呀!」在電影「黑金」的經典台詞,影射的是90年代後期的台灣,時隔20多年,黑金與政治高度共生的結構依舊。

九合一大選,國民黨中央因為在苗栗縣長提名時,以黨章「排黑條款」為由將議長,同時也是地方黨部主委鍾東錦排除在外。國民黨在台北市長選舉以及之後的立委補選,一再挑起黑金議題,把具有天道盟文山會背景的前國策顧問黃承國當作「稻草人」。不過,民進黨逮到地方正副議長改選機會,反咬國民黨提名的參選人多數有黑金背景。

根據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統計,今年1677名縣市議員候選人當中,具有犯罪前科的有195人,比例高達11.6%。而此次議會龍頭改選的結果,不乏曾遭提告或是涉案,甚至判刑確定者,其中以涉賄選以及詐領公款、貪污罪為多,另外也有殺人、恐嚇等不法情事,各種「豐功偉績」不勝枚舉。

全台44位正副議長當中,有樁腳因買票而遭判刑的案例不少,但議員候選人卻絕對都能夠全身而退。因為《刑法》144條,「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賄選罪一旦成立,未來就不得參選,因此即便是議長胞妹賄選定讞,但一定是一肩扛下,完美的「斷點」確保不會燒到候選人身上。

此外,有黑道或涉及暴力事件紀錄的部分也都是國民黨籍,分別是新竹市議長當選人許修睿,四海幫堂主,因恐嚇廠商,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南投縣議長當選人何勝豐,恐嚇、汽車縱火被提報治平對象、南投縣副議長當選人潘一全,管訓、威脅縣府人員被提報治平對象;雲林縣議長當選人沈宗隆曾因販賣不實棄土入場和毆打公務員被判刑,以及花蓮縣議長當選人吳東昇,曾因殺人未遂罪被判刑5年2月。

對於「年少輕狂」的「陳年舊事」再被搬上檯面,年輕時曾是四海幫大哥蔡冠倫「秘書」的許修睿,只認了自己有因為隨從跟廠商的「糾紛」這件事曾經被判刑,至於提報治平專案或所謂曾是四海幫堂主部分,並未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判刑過,撇清和「黑、金、槍、毒」的牽連。不過,國民黨籍正副議長曾涉案甚至判刑確定比例如此之高,當網路充斥「走了貪污來個殺人未遂的!」、「一審有罪比定讞還嚴重?」等調侃的PO文,改革的誠意自然備受質疑。 

在反黑金政治的氣氛漫延、藍綠「尬車」互較高下的情境中,國民黨宣稱黨章「排黑條款」更嚴格,民進黨則是提出《反黑金條款》的修法要求跟進,兩黨其實都有輸人不輸陣的壓力。但現實是殘酷的,國民黨可以用黨章卡住苗栗的鍾東錦和花蓮的張峻,但基層議會選舉還是只能甩鍋給議會黨團。

「聖人有過去、罪人也有未來!」民進黨祭出高標的修法內容,多少想要藉此挽救低迷的土氣和選民認同,但也引發違憲之虞的討論。雖然民氣可用,但畢竟在服刑完畢且基於「一罪不二罰」的原則,豈有剝奪《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的道理,而且只要有罪確定,無論情節輕重,或是犯罪樣態差異,也不論免刑或緩刑,一律終身剝奪參政權,不符原則也等於擺明「寧可錯殺、不能錯放」。

其實,行政首長,包含正副議長或許就可以比照正副總統規定採嚴格規範;或許以增加暫時禁止的時間取代終身禁止參政的條款;又或者候選人涉犯一定期間內刑事案件之犯罪紀錄,和學經歷一樣必須登載於選舉公報上,透過登載前科,除了提供明確資訊給選民作為投票的參考依據,也提醒政黨審慎提名以及社會責任;類似「侵害性」較小,卻可達到目的的手段未嘗不是可行的方式。否則靠藍綠「嘴砲反黑金」,恐怕又是選完即散場,結果還是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