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吟芳/綜合報導)彰化縣議員蕭如意2019年間因酒駕肇事連撞兩車,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並吊扣駕照,不料他不知警惕,在吊照期間竟又開車上路,超速撞死正要過馬路的婦人!法院審理時蕭如意坦承無照駕車及過失致人於死,法官考量他與死者李女就車禍發生均有過失,且蕭男已賠償李女家屬達成和解獲原諒,本月審結判蕭如意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免關。
蕭如意原為國民黨籍彰化縣議員,今年因放棄競選連任,改回鍋參選彰化縣社頭鄉長,卻未如預期獲國民黨提名,最後決定退黨參選,但仍敗給社頭鄉農會總幹事蕭浚二,以約3000票的差距飲恨。
2019年9月22日晚間,蕭如意酒後駕車行經田中鎮員集路三段時,突然衝撞前方兩部車輛,導致自己與前車駕駛張姓男子受傷;事故現場則有圍觀民眾認出肇事車輛駕駛是縣議員蕭如意,指蕭肇事後「滿臉紅通通坐在車上不斷灌水」,疑似酒駕,但警方面對媒體詢問,一律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拒絕透露蕭如意酒測值,事後有不滿民眾將車禍照片貼在臉書社群,譴責「又是酒駕肇事!」、「民意代表公然酒駕為何不公開酒測值?」等,引起軒然大波。
案經警方依公然危險罪移送法辦,蕭如意也因酒駕肇事被吊扣駕照4年,必須等到2024年1月才能再開車上路,但他竟不知警惕,於去年9月29日上午9時許又開車出門且超速行駛,途經彰化縣田中鎮中正路487號前時,撞倒從分向島缺口穿越道路的李姓婦人,造成李婦頭部外傷及顱內出血,送醫兩天後宣告不治。
李婦丈夫提告後,彰化地院調查發現事發地點道路速限50公里,並設有「慢」字標誌,蕭男本應更謹慎小心,減速慢行,但經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覆議鑑定,再依據肇事路口監視器影像計算,發現蕭男當時車速已超出速限,達到每小時56公里,且未注意車前狀況貿然前行,以致撞到穿越道路的行人。
不過,法官在看過行車紀錄器畫面後也認為,李婦穿越道路時,從她的視角明顯可見有車輛即將通過,但李婦不但絲毫沒有注意左方來車,甚至還漫不經心斜走通過道路,因此認定蕭男與李婦兩人對於車禍發生均有過失,雙方都應負肇事責任。
法院認為,蕭如意因一時疏忽肇事致使被害人身故,造成被害人家屬一輩子難以抹滅的痛苦,確實應予非難,但考量蕭男案發後就向到場員警坦承為肇事駕駛,符合自首要件,且他在法院審理期間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並已給付全部調解款項,被害人家屬則表示願原諒蕭男,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並同意法院宣告緩刑,因此從輕判處蕭如意有期徒刑六月,並宣告緩刑2年,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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