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他」!闖北檢掛民進黨黨旗 43歲田山盛國主動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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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北檢掛民進黨黨旗的田山盛國,今年9月也曾闖入「放言傳媒」咬傷員工,並放置「詐彈」。翻攝畫面

闖北檢掛民進黨黨旗的田山盛國,今年9月也曾闖入「放言傳媒」咬傷員工,並放置「詐彈」。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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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9 12:35

(菱傳媒/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上周偵辦民眾黨新竹市長、立委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經漏夜偵訊,上周五(16日)清晨高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60萬元交保。不料,當天下午北檢頂樓隨即遭遭不明人士擅闖,國旗旗桿也遭人懸掛民進黨黨旗,昨(18日)下午5點多,43歲男子田山盛國主動向中正一警分局介壽派出所投案,聲稱是他懸掛黨旗「要跟檢察官對話」,隨即由警方戒護送北檢訊,經檢察官訊問後,初步釐清犯案經過及動機,依無故侵入建築物罪,諭知請回。

北檢表示,檢察官代表國家追訴犯罪,依據法律客觀獨立辦案,不受外力介入或干擾,再次籲請各界給予檢察官純淨的辦案空間,並呼籲民眾不應以不理性的行為表達個人訴求,如涉有不法,均將依法究責。

43歲男子田山盛國之前曾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駁回中天新聞台換照申請,他因不滿而恐嚇NCC委員,甚至扯下NCC旗幟並噴漆,除此之外,也曾因不滿周玉蔻說「慈濟是中共同路人」,今年9月闖入「放言傳媒」咬傷員工,隔2天,又跑到周玉蔻主持的廣播節目,在門口放置一個禮盒,並報警說是炸彈,事後則稱只是「詐彈」,裏面放臭酸的月餅,為了要向咬傷員工賠罪,政治傾向是不滿民進黨。由於田男政治立場激進,是警方的陳抗常客,因此投案時一下就被警方認出身分。

因《刑法》去年已將140條後半的侮辱公署罪刪除,北檢於是以《刑法》306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罪偵辦,依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