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城中城大樓去年發生大火造成46名住戶無辜慘死。高雄市政府提供
(菱傳媒/綜合報導)高雄城中城大樓去年發生大火,造成46死、43傷重大傷亡,檢方起訴認定縱火嫌犯黃格格僅因感情受挫、一時吃醋,故意縱火引發大火,依46個殺人罪將她起訴並求處死刑;但高雄地院認定黃格格行為僅屬過失致死並無殺人犯意,5日依放火罪輕判她無期徒刑,讓她逃過一死。
高雄地檢署表示,黃格格明知沙發內含泡棉是易燃物,卻故意在沙發放火,還選在凌晨時分、住戶熟睡的集合式大樓內為之,才導致火勢一發不可收拾釀成重大死傷,明顯已有不確定殺人故意而非法院認定僅有過失致死罪,收到判決後將參酌被害人家屬的意見,提出上訴。
這起大火發生在去年10月14日凌晨2點多,位於高雄鹽埕區的老舊大樓「城中城」傳出火警,火勢迅速蔓延讓整棟大樓瞬間陷入一片大海,警消花了逾10小時才撲滅火勢,但已造成46名住戶慘死、43人受到輕重傷。
檢警清查附近監視器鎖定情侶檔郭清文(53歲)和黃格格(52歲)涉有重嫌,檢警查出,黃格格的男友郭清文(另為不起訴處分),2020年7月起,借住大樓1樓骨董茶具行後方的木板隔間房間,去年8月郭與黃格格結識後同居,兩人常與附近友人聚在一樓聊天。
後來黃女動輒懷疑郭男在外有其他女人,雙方常有口角爭執。去年10月13日深夜兩人又因此事起爭執,郭男騎車離去不理會黃女,黃女憤而將平常用來驅蚊的沉香餘灰倒在沙發上,然後也自行騎車離開,企圖破壞沙發洩憤。
豈料火勢一路蔓延到一樓屋外還引爆機車助燃,導致整棟城中城大樓陷入火海,造成46名住戶死亡。檢方因此依殺人及公共危險罪起訴黃女,並建請法院處以極刑。
但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黃格格故意將小火源放在沙發坐墊上任其燃燒,她的犯罪動機是想用破壞家具的方法報復男友,豈料卻引燃大火造成46名住戶死亡;依檢方所提出的證據,僅能認為黃女有放火罪的間接故意及明顯過失,但無法證明她有殺人故意,因此無法用殺人罪判刑僅能依放火罪論她罪,考量黃女犯行共造成46人喪命,合議庭審酌後決定依此罪最高刑度,判黃女無期徒刑,讓她逃過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