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烱華/台北報導)國軍軍紀日益敗壞,海軍131艦隊一名宋姓少校監察官居然知法犯法,7月30日在營外活動後,逕自騎乘停放路邊未上鎖的自行車,騎回營區門口外停放,即自行離去,後經失主向警方報案後才知監察官所為,海軍131艦隊獲知後立即給予嚴懲,記2大過汰除。
事實上,共軍頻擾台之際,駐防基隆的海軍131艦隊平常負責東引、馬祖運補護航外,現在還有監控中共軍艦越過海峽中線後的動態及驅離共艦進入我24浬的重責大任。
根據國防部律定的監察工作,主要是在維護政策制度,監督貫徹命令,嚴肅革命紀律,策進廉能風尚,保障官兵合法權益,促進國軍團結進步。
爆料者批評指出,宋姓監察官本應是擔負131艦隊官兵的監察工作,卻因個人法紀教育不足、守法觀念薄弱,僅想到個人一時方便,將他人停在路邊未上鎖的腳踏車自行騎用,直接曝露出國軍監察軍官的選拔及管考制度漏洞,才會讓監察官都知法犯法,也讓部隊肇生多起軍紀事件。
海軍司令部在答覆《菱傳媒》詢問指出,宋姓軍官前於今年7月30日於營外涉嫌未經車主同意,逕自騎乘停放路邊未上鎖自行車,雖無佔為己有之意,惟仍涉及不法,單位依規定核予大過兩次,已於10月1日汰除。
海軍強調,軍紀維護為本軍持恆要求重點,本部秉「嚴考核、嚴淘汰」與「勿枉勿縱」之原則,凡官兵肇生違法事件,均主動查處,並依相關規定辦理,絕不寬貸,以嚴肅紀律,維護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