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6高層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張劍虹陳沛敏將在黎案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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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小圖。翻攝畫面)不認觸犯《港區國安法》罪,但其他6名壹傳媒前高層都已認罪。合成圖

黎智英(小圖。翻攝畫面)不認觸犯《港區國安法》罪,但其他6名壹傳媒前高層都已認罪。合成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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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2 16:10

(記者王秋燕/綜合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行政總裁張劍虹,以及香港《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等共7人遭到香港警方指控違反《港區國安法》。除黎智英不認罪,6名涉案前高層22日都已認罪。

6位涉案的香港《蘋果日報》前高層,包括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以及前社論主筆楊清奇在獄中關押已經超過1年。他們22日上午由囚車押送到法庭。法庭保安明顯加強,還有持槍警員戒備。

根據香港01報導,主控官在案情列出的重點包括:黎智英早在2014年佔中時期已表明其政治立場,在2019年3月,社會討論《逃犯條例》時,開始發放多篇煽動性文章,2020年,再藉疫情散播反政府言論,至《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形容是惡法,呼籲大眾繼續抗爭。

6名被告明知黎的各項活動,仍與黎一同串謀,並跟黎指示,在《蘋果日報》加入英文版內容,請求外國勢力對香港及中國實施制裁。

檢方於庭上表示,6位涉案的香港《蘋果日報》前高層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其中有人會在黎智英案的審訊作證。報導指出,陳沛敏以及另一名被告將於黎智英案為檢方作證,張劍虹將出庭頂證黎智英。

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接受《菱傳媒》電話採訪時說:「這6名的香港《蘋果日報》前高層已經被關押許久、備受煎熬,即便他們轉成控方證人也能夠被充分理解,不該被誤解成背叛、不挺民主。」

桑普指出,可以預期部分香港《蘋果日報》前高層未來在12月黎智英國安案件開審時作證,所說的證詞將不利於黎智英。但可以預期黎智英自己會以「充分了解,完全尊重」的態度去看待這些前員工,希望他們能早日離開監獄,多一些陪伴家人的時間。外界應該也必須這樣去理解所有認罪的民主派人士。套句俗話,留的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審理裁定全部被告罪成,並把案押後至黎智英案審結後再審。根據國安法第29條,犯勾結外國勢力罪可以判囚3年以上、10年以下;罪行重大者可判終身監禁或囚10年以上。

 

出版時間:2022-11-22 13:05

更新時間:2022-11-22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