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吟芳/綜合報導)曾號召集資登報挺小英的獨派青年田昀凡,2019年8月被至少三名女子在網路爆料性醜聞,留下遺書跳河被救起,引發軒然大波。事後田昀凡不滿學運青年楊尚恩在臉書聲援女方加碼助攻,指田男因亂搞男女關係遭自由台灣黨開除,還嗆田是「國民懶叫」及社運約砲狗等,怒告楊男求償100萬元,但一審法官調查楊男陳述均有憑有據,僅「國民懶叫」用詞不當,上月判楊男應賠償8萬元。可再上訴。
本名田政弘的田昀凡是台大法律系高材生,曾任綠委國會助理,因常在政論節目與媒體專欄撰文為蔡英文政策發聲,在社運圈享有高知名度,至今臉書仍有近萬人追蹤。
此案起於2019年8月8日,一名F女在臉書發文描述與田昀凡發生性行為的不愉快經驗,稱「他沒有強暴我,但我不會說那是合意性交」,指控田男利用類似PUA(俗稱把妹術)手法,透過貶抑對方的方式達到自己的目的,並舉出另有三名與她有類似遭遇的女性,其中兩人親口說出遭田男無套性交與盧砲等,提醒台派政黨與女性注意此人。
學運青年楊尚恩當天也在自己臉書發文聲援被害人,指田男原本是自由台灣黨幹部,卻在反課綱運動後被該黨開除,就是因為當時發生了三件事,包括田男「在有女友的狀態下又帶另一名女友進入黨內工作,使組織工作推動困難」、「過度關心一名已經有男友的女性黨工,使其男友心生不滿四處控訴,導致政黨文宣品遭合作店家退回」,及「在反課綱陳抗活動現場約女高中生回宿舍休息」等,還嗆田昀凡是「國民懶叫」、社運約砲狗。
楊尚恩的相關貼文被不禮貌鄉民團等粉絲專頁分享,在學運及社運圈瘋傳,不久就有自稱田男朋友在PTT留言,稱田男疑似自殺已報警協尋,田母也跳出來證實此事並代子求情。
田男本人10天後在臉書留言否認被害人指控,表示自己在消息曝光當天因不堪打擊,從橋上跳河後被救起,後來送到台大加護病房急救,在加護病房住了一天才出院,還PO出病危通知與診斷證明。
事後,田男對楊男等人提出民、刑事誹謗及損害賠償告訴,檢方偵查時楊男辯稱,他貼文內容句句屬實,都有向當時田在自由台灣黨的上司吳濬彥(曾任民進黨發言人)查證,且田男是政治社群內知名意見領袖,經常公開發表政論或號召集體行動,他貼文內容及對田男行為的評論,均與公益有關。
為調查楊男說法,檢方傳喚吳濬彥到庭,他證稱,2015年間他擔任自由台灣黨辦公室主任,當時田男是黨內幹部,後來在反課綱運動時因田男犯了三件錯誤,所以被開除。第一是田男當時已有女友A女,又帶一個追求對象B女進入組織,男女關係複雜;第二是在反課綱時期,田男在網路上對一女積極攀談,引發該女男友不悅,就把田男與女友的對話截圖私訊給田男臉書好友,包括一些自由台灣黨支持店家,導致店家不滿退回黨的文宣;第三件開除關鍵則是當時該黨協助反課綱運動,支援高中生,有人檢舉田在運動現場邀約某位女學生回他宿舍休息,他得知後到現場找女學生詢問,女學生證實確有此事。
吳濬彥向檢察官表示,他查證後詢問田男,雖然田男都否認,但因他看過截圖,當事人也親口指證,因此仍決定將田男開除,但對外並未將原因公開,也沒有走正式流程,只是口頭請田男離開,但意思跟開除是一樣的,楊男寫的都是事實。
檢方調查後將楊尚恩處分不起訴,但田昀凡不死心,再走民事訴訟提告向楊求償100萬元,並要求楊男將本案判決書全文刊登在臉書。一審法官調查後認為,楊尚恩貼文陳述的三件事並非虛構,沒有侵害田男名譽權,但是「國民懶叫」一詞係指涉田男與眾多異性發生性行為,性關係浮濫、複雜,因田男當時正處身在公眾事物,並從事政治幕僚工作,具有一定知名度,被指為「國民懶叫」已涉及貶抑及侮辱,使田男極度難堪,並非客觀合理評論,判楊男應賠償8萬元。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