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衰!找小黄貼廣告被疑賄選還當「冤大頭」 林佳龍競辦:不實指控將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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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龍(中)競辦日前找計程車貼廣告卻發生賄選疑雲。翻攝林佳龍臉書

林佳龍(中)競辦日前找計程車貼廣告卻發生賄選疑雲。翻攝林佳龍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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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8 12:22

(菱傳媒/台北報導)最近網路流傳多支影片指,計程車司機張貼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廣告貼紙,即可獲得200元至500元,新北市議員候選人葉元之、林鼎超今(8日)更舉行記者會,質疑是新型態賄選,要求林佳龍解釋清楚。林佳龍競辦強調,是合法的廣告契約,將對不實指控提告。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詹江村昨在臉書PO出影片稱「林佳龍賄選抓到了」。根據影片內容,一名男子拿著林佳龍的廣告貼紙跟一名計程車司機說,「貼這個就有200元了嗎?」該名計程車司機再三確認,結果對方回答「不用貼啦,拍個照200元就給你了」,已經有很多司機貼了。

林佳龍競辦昨澄清,有和計程車司機簽訂每台1500元的廣告契約,請他們代租500輛計程車張貼廣告。

不過,新北市議員候選人葉元之、林鼎超今對此再開記者會,葉元之說,以一人1500元價格,請小黃司機貼廣告,但看到廣告大小,視力3.0都看不清楚,根本是「假賣廣告、真賄選」,他諷是林佳龍陣營創造新型態賄選手法。

林鼎超指出,以林辦回應新聞稿計算,500台計程車司機每台1500元的廣告費,廣告費總計75萬元,以司機拿的500元計算,中間有50萬被中間人拿走,對競選經費、金主給的錢都這麼不愛惜,怪不得在台中鬧出一人公司的海水採礦案。

對此,林佳龍競辦今開記者會說明,發言人李晏榕表示,9月27日跟幾位計程車司機簽訂了車身廣告租賃契約,合約到11月25日,每台計程車用一定的廣告費用,由計程車司機代為租下500台計程車的車尾空間,張貼林佳龍廣告,雙方協議內容指白紙黑紙,他們領有相關對價,是合法合約的廣告。

李晏榕說,這3段影片不論拍攝影片背景與內容,經查證確實是林佳龍競選辦公室的簽約對象,簽約對象可能有債務不履行問題,將交由司法解決,如查證後對方有債務不履行問題,會要求簽約對象說明並可能提前解除合約。

林佳龍競辦發言人李坤城表示,在這事件上林佳龍競辦是受害者,關於債務不履行部分,後續會有法律行為,如國民黨陣營繼續再說林佳龍賄選一律提告,今日也將提告詹江村,如繼續轉傳影片稱林佳龍賄選一律提告,絕不寬貸。

林佳龍今天上午出席「每月1200首都通交通月票.北北基桃我都行」共同政見記者會,會後受訪被問及找小黃貼廣告卻被當「冤大頭」,林佳龍說,會查清楚,因為這是一個廣告的契約,合約白紙黑字,必須依約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