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吟芳/高雄報導)高雄前市府顧問鄭水萍2014年間曾在捷運上偷摸女乘客大腿被活逮,以5萬元和解,但2019年鄭又被控在高雄火車站月台對19歲短褲妹襲臀,被害人回頭揪色狼還被他咒罵「恁娘(台語)」,當場氣哭提起性騷擾申訴。高市社會局組成性騷擾防治會調查後認定性騷擾成立,但鄭喊冤提告,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以市府性防會審議本案程序有瑕疵,將不利鄭的原處分撤銷,市府不服再上訴,全案現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年近七旬的鄭水萍長期研究台灣文史,曾在多所大專任教,2012年間他被一名補教女師控告性騷擾,檢方調查後處分不起訴。2014年9月間,鄭水萍在高雄市駕車違規不服取締,竟嗆交警「我是市府顧問!」還揚言提告,影片經媒體報導瘋傳後,鄭市府顧問資格被取消。
同年12月,鄭水萍搭乘捷運假裝閉目養神,卻以外套遮手偷摸鄰座妙齡女子大腿,被害人機警請一旁高中生用手機錄影,她則在感覺鄭再次伸手觸碰她大腿時,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一把掀起外套,當場拍到鄭火速縮回左手的畫面,人贓俱獲。女子提告後鄭水萍喊冤,稱他當時頭暈在睡覺,是不小心碰到她大腿,沒有性騷擾意圖,但因證據確鑿,最後花了5萬元與被害人和解換撤告。
本件性騷擾則發生在2019年7月,當天上午鄭水萍在高雄火車站第二月台候車,前方一名穿短褲等待列車進站的少女突然感覺被人從她臀部由下往上摸了一把,回頭見身後男性僅鄭一人,大聲質問鄭「你為什麼摸我?你是變態嗎?」鄭神情緊張快步離開,上車前還回頭對少女咒罵「恁娘(臺語)」。少女當場氣哭報警,並提出性騷擾申訴,警方與高雄市性騷擾防治會調查後都認定性騷擾成立,但鄭不服,提訴願與行政訴訟圖翻案。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時,鄭水萍亮出一串黨政學界大老名單,稱自己自2016年5月20日起與呂昱(南方雜誌總編輯、白色恐怖受害人,曾在獄中照顧過呂秀蓮、陳菊)、前省諮議會諮議長余玲雅、海洋委員會前副主委陳陽益、教育部前部長杜正勝、建國黨前主席鄭邦鎮、成大前教務長王吉川等人成立南方論壇,每周二上午定期約在成大會館討論時事,有時也邀部次長級人物參加。事發當天,他就是要搭火車去台南討論白色恐怖與社會公義,「心中所存是研討國家大事之理念,絕無可能有性騷擾此種污穢意念產生」。
鄭水萍說,他當年以最高分考進台大第一志願商學系,畢業後即從事鄉土田野研究,30多年來在十幾所大專院校當講師至教授,至2017年起因眼疾無法任教,目前僅指導博士及碩士生,他的學生有許多年齡與被害女子相仿,以他如此豐富學經歷,怎會光天化日下行性騷擾如此骯髒之事?
鄭水萍辯稱,他重度視障幾近盲人,當天火車進站到離站時間僅2分鐘,他因視力差只能慢慢跟人群走近2B月台,行進中突有一名女子快速從他右後方衝向左前方,他因眼鏡滑落舉起右手要扶正眼鏡及帽子時,不巧揮到女子上衣,他馬上道歉說「失禮(臺語)」,卻被對方回頭罵「變態」,當時他趕時間,還得找人幫他看車票上的座號,情急之下才口出「恁娘」抱怨,並非有意辱罵對方。
高市府社會局則主張,鄭水萍雖聲稱視力不佳,但從月台監視器畫面清楚看出,事發前幾分鐘他就開始盯跟被害人,後被害人從鄭右後方往左前方經過時,感覺有人摸她的臀部,且摸的方式是用手順著臀部下方往上摸,確定不是無意間觸碰,當時還有一個跟被害人一起出遊的同學站在鄭男後方,有看到鄭將手舉起來的動作。
社會局說,鄭水萍否認襲臀與罵人,堅稱他是伸手扶眼鏡時不小心碰到被害人的寬鬆衣服,確定沒有碰到她的身體,但從監視畫面可看到,被害人當天穿的其實是緊身上衣及短褲,且站務人員也有聽到他上車前咒罵被害人,因此不管是伸鹹豬手或出言不遜,都同樣構成性騷擾。
合議庭審理認為,因雙方各執一詞,監視畫面又距離太遠,無法明確辨認有無性騷擾行為;但從程序上審查性防會做成決議的過程,發現當天的會議記錄只有會議名稱、時間、地點、出席人員與提案審議事項,其中針對性騷擾案件審議的各提案內容也僅記載案由及決議結果,沒有任何委員或主席的發言或討論內容;社會局對此則表示,因當天出席委員均無意見全數通過決議,所以未做紀錄,也沒有錄音;但合議庭認為,該次會議究竟有無經過全體委員實質討論,顯有疑問,認定決議不符法定正當程序,因此判決撤銷原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