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首例!彰化縣議員求連任因20年前貪污失格 洪本成「提告逆轉」續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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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0年前貪污被撤銷參選資格的彰化縣議員洪本成,提告逆轉獲准繼續參選尋求連任。翻攝彰化縣議會網站

因20年前貪污被撤銷參選資格的彰化縣議員洪本成,提告逆轉獲准繼續參選尋求連任。翻攝彰化縣議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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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0 11:25

(菱傳媒/綜合報導)已任公職10多年的彰化縣議員洪本成,今年登記參選尋求連任,日前被中央選舉委員會以他20年曾犯貪污案被送辦為由,剔除他的參選資格,洪本成緊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強調他當年是獲判「免刑確定」,法官認定中選會引用條文有違憲之虞,昨(19日)裁定准許洪男繼續參選,可抗告。這也是中選會今年取消參選資格的7名直轄市、縣市議員參選人之中,目前唯一翻盤成功者。

洪本成2003年因犯貪汙罪經法院判免刑確定,但他2006年開始參與公職人員選舉,且為現任彰化縣議員;洪本成登記參選欲連任彰化縣第5選區縣議員,被中選會10月14日公告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也不得參與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等活動;洪本成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北高行指出,中選會認定洪本成不得登記為縣議員候選人,對洪的參政權是重大損害,也無法以金錢補償,且洪不能參與10月21日將舉行的候選人號碼抽籤、編列選舉名冊公告等活動,已屬刻不容緩,有急迫性。

北高行認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來看,確實限定「犯貪汙罪,且經判刑確定」為要件,不是以「犯貪汙罪」為要件而已,洪本成雖犯貪汙罪,但法院判決免刑,而沒有受「刑之宣告」,難認符合「經判刑確定」的條件。

北高行指出,洪本成在法院判決確定後,確實參與多次公職人員選舉,並擔任公職長達10餘年,洪主張中選會此次資格審查與前例不符,有所依據。

北高行認為中選會不准洪本成登記為縣議員候選人,損害確實重大且無可回復,若准許假處分,讓洪本成仍能參與選舉活動,藉由政策訴求爭取選票,實現參政權,也維繫了民主國家選賢與能、維持體制民主正當性。

即使洪本成最終本案訴訟敗訴,確定洪本成不具候選人資格,中選會也可以在投票前撤銷洪本成的候選登記,或洪本成當選後也能提當選無效訴訟,有彌補措施,無礙公益。

北高行也在裁定附帶說明,洪本成雖獲准暫列候選人參選,但必須在本件裁定送達後10天內,依法提起撤銷中選會取消參選資格的訴訟,若逾期未提告,中選會可聲請撤銷本件准許繼續參選的裁定,其次,洪本成所提撤銷之訴如敗訴確定,中選會在投票前仍可撤銷洪本成的候選登記,若已當選,中選會也可提起洪本成當選無效訴訟,中選會應將這些內容適當揭露於選舉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