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爆爭議!3董1監集體請辭董事會形同瓦解 鏡電視:將儘速補選
  • Line
鏡電視3董1監上周集體請辭,董事會形同瓦解。資料照片/林啟弘攝

鏡電視3董1監上周集體請辭,董事會形同瓦解。資料照片/林啟弘攝

A A A
2022-10-17 10:28

(菱傳媒/台北報導)鏡電視申設案風波不斷,驚傳3董事1監事上周集體請辭,董事會形同瓦解。對此,鏡電視昨(16日)發布聲明表示,部分董事與監察人已辭任,已發出股東臨時會召集通知,將儘速補選缺額董事與監察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指出,尚未收到鏡電視書面變更文件,但會請鏡電視依法定程序處理,視情況請公司所有股東到會陳述意見。

鏡電視共有5董1監,日前傳出上周3董1監請辭,董事會現只剩下董事長鄭優與勞工董事廖芳潔,但兩人均無股份。根據公司法,股東會決議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過半數的股東出席。但鏡電視的企業界股東代表請辭,若股東臨時會無法開成,鏡電視的營運資金恐會中斷。

鏡電視昨發布聲明表示,部分董事與監察人因事業繁忙,且已完成階段性工作為由,已經請辭;另外,鏡電視10日召開董事會後,已發出股東臨時會召集通知,將儘速補選缺額董事與監察人席次,併於股東會決議本公司重大營運事項。鏡電視股東持續支持鄭優董事長帶領公司營運,也全力支持公司永續營運。

鏡電視強調,營運悉依公司法規定與公司治理原則,並無媒體報導指涉違反公司治理、違反附款等情事

對於鏡電視再爆爭議,NCC昨表示,根據NCC對鏡電視的附款,單一股東持股不得逾資本總額15%,且除了交付信託外,其持股超過資本總額5%者,不得擔任董監事。至於3董1監閃辭一事,NCC指出,目前尚未收到相關變更書面文件,鏡電視董監事如果有任何異動,應依公司法相關程序完備後,向NCC送件申請營運計畫變更;NCC將視情況,請公司所有股東到會陳述意見。

NCC說,尊重股東會及董事會依法運作,將本於職權監理鏡電視,並持續追蹤是否依申設許可的附款營運。另外,亦會請當事人補正說明暨進行相關行政調查,對當事人有利不利事項,並將一律注意。對於鏡電視內部紛擾頻傳,後續如相關爭議進入訴訟階段,NCC說將尊重犯罪偵察程序及司法審查結果,並依法定職權配合處理。

NCC呼籲,鏡電視公司經營團隊,如對公司經營或人事決定有任何意見,建議應當以法定程序處理,而非將內部問題外部化。而關於部分媒體影射NCC有洩密疑慮,NCC強調,如有實質證據證明公務員洩密,請相關檢舉人具體提出證據,NCC定依法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