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單蔓婷/台北報導)60歲以上的高齢金融消費糾紛比例偏高,特別是在保險業。金管會因此推動13項新制度,因為「若高齡者受到財務剝削或詐欺,無法安享晚年,最終會由年輕人承擔」。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2022年受理9,635件申訴案件,其中保險業爭議佔78%,值得注意的是,有四成三的申訴人年齡超過60歲。為強化高齡消費者投保權益,金管會出招防堵保險業亂象,共13項新制10月上路。
立委謝衣鳯提出數據指出,高齡者金融消費爭議申訴案件逐年增加,2018年至2022年9月金融評議中心「高齡人口金融消費爭議案件」統計,包括銀行業、證券期貨業和保險業申訴案件都逐年攀升,其中保險業受到疫情影響,到今年9月底,申訴案件已高達1,035件,多與防疫險有關。
「先講好才錄音」「自己意願?還是理財人員的推銷?」
消費者又怎麼看待新制規定?
73歲的王太太分享親身經歷,「業務為了讓你保進去,填寫調查表時都會讓你造假,你對於自己的狀況有疑慮,他們也會寬慰你『你這個狀況是在邊緣』、『公司都是抽查』」。
事後被發現實際狀況與表單不符,卻被告知「那是你自己填的」。「我想說當初是業務教我這樣做,但業務不會把這些內容錄在裡面,他要錄的時候,一定是技巧性的,已經跟你說好,才開始錄音」。
「都是先跟你講好,才開始錄音」,70歲的林先生也有同樣經驗,「他們問我,『林先生,你這個基金的買賣,是發自你自己的意願,還是理財人員對你的推銷』,你要回答『自己意願』,但如果他沒有跟你推銷,你怎麼會知道」?
黃天牧:高齡者受到財務剝削 終由年輕人承擔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委費鴻泰表示,「台灣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針對高齡客戶在購買、消費金融商品時,如何不受到傷害,是當前非常重要的課題」。
高齡者的經濟安全,在超高齡社會相形重要,金管會除了推動信託2.0,強化高齡信託商品外,也處理保險業的銷售亂象,保障高齡者的財務安全。
「若高齡者受到財務剝削或詐欺,無法安享晚年,最終會由年輕人承擔」。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指出,預估2030年將增至每2.7青壯年扶養1位老人,若未好好處理高齡者財務問題,未來沉重的社會財政支出,「將增加子女或後代財務負擔,也可能擴大社會不平等」。
因此,金管會今年大幅度強化高齡財務風險相關保障和控管機制,自3月起陸續修正「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以及「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等,共計13項新制 。
保險局壽險監理組說明,過去的高齡投保申訴案件多涉及「業務招攬爭議」與「商品本身不適合」,因此13項新制針對銷售過程的規範最多。包括銷售過程的錄音錄影年齡自70歲調降至65歲,另需提前填寫「高齡投保評估量表」,評估保單能否販售;針對65歲以上客戶購買有保價金的保單產品時,銷售後應安排非銷售通路的人員,進行電話、視訊或遠距訪問。
高齡消費者受害 金管會開罰
新制上路,能否防堵不當銷售等爭議?《菱傳媒》整理2021年10月1日至今,金管會保險局針對保險業裁罰案件91件,其中26件涉及「保單招攬」,為最常見爭議類型。
與高齡金融爭議有關的裁罰案,也值得關注。台灣人壽某業務員在招攬時以「不需收取管理費、不須再繳錢,且有壽險保本」說服保戶,但事後以「免收保單管理費,但要收取保費費用」試圖混淆收費項目,公司電訪發現保戶不知風險,卻未再詳細確認即完成新契約,遭罰120萬元。第一商業銀行公司則有對70歲要保人「預先銷售,後補錄音」,因明顯未於客戶投保前充分告知投資風險,遭罰120萬元。
「避重就輕、擴大績效、報喜不報憂,沒和客戶講清楚保單條款,這些都屬於不實招攬」,朝陽科技大學保險金融管理系教授余祖慰觀察,「年齡較大的消費者一方面對保險商品的了解不是很清楚,再加上現有保險業務員、保險經紀人、保險代理人,銀行理專,都能販售金融保險商品。為了績效,難免會有不實招攬亂象產生」。
除了金管會祭出新制,國民黨立院黨團也向金管會提出三項要求:研擬防治高齡金融剝削機制、創新高齡商品及服務、強化高齡者金融消費教育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