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評民調/賴祥蔚:下架成網路業者手段 等於直接限縮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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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7 13:11

(記者楊政凱/台北報導)《菱傳媒》今天發布一份最新民調,結果顯示有57.1%的民眾不支持政府制定「數位中介法」草案,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系教授賴祥蔚表示,民調結果能夠充分顯示民眾的不安,他認為政府制定「數位中介法」出發點是為保護消費者,立意雖良善,但必須思考可行性,政府應該是對準境外業者,並思考如何扶植本土產業,而不是反過來限制本土業者的發展。

賴祥蔚表示,其實「數位中介法」已推行好一陣子,中間也換過不同名字,一開始民眾並不以為意,直到網路業者提出法律規範恐有限制言論自由的疑慮,才引起軒然大波。

他進一步說明,「數位中介法」是參考歐盟的《數位服務法》,歐盟的數位服務法有兩大重點,一是避免網路上詐騙或詐欺行為,二是保障消費者權益,並主要針對境外業者進行規管,且該法強調媒體業者的服務對象必須達到歐盟的10分之1以上,而在此標準下會是規範如Facebook、Google等網路巨擘,且歐盟是以業者自律,自行訂定規範辦法為原則。

然而台灣的「數位中介法」卻直接引用歐盟標準,以台灣人口10分之1,即230萬人為範圍,導致許多本土業者都被納管,從而引發強烈不安。他說,草案爭點在於「中介法」明定業者若經檢舉而未審查違法內容,將附「連帶責任」,同樣是納管,網路巨擘有相對完善的審查機制,若發生法律糾紛也有足夠資源應付,但這並非本土業者能力所及,為避免法律責任,「下架」變成本土業者最可能採取的手段,「中介法也直接造成言論自由的限縮」。

民調結果顯示,有67.4%的用戶表示會在「公開社群媒體平台」及「私人通訊服務」,對違法資訊使用檢舉下架機制。賴祥蔚分析,現有草案中,網路言論若涉及違法與爭議,可由民眾檢舉或是政府要求「加註警語」,未來若民眾「進行報復性檢舉」,業者為避免法律責任不斷下架言論,恐將導致網路上無法存在異議內容,進而演變成「互相毀滅」。

他說,台灣「數位中介法」應是針對跨國網路巨擘,而非直接拿歐盟的設定照抄,必須設想背後設計目的,先針對大型業者試行後,再逐步看是否要放寬規範範圍,而不是直接全部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