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綜合報導)時代力量苗栗縣長參選人宋國鼎和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今(3日)召開記者會,指現任苗栗縣議會議長鍾東錦曾於1987年犯下傷害致死案,鍾曾說「如果有人提出他殺人的事實,就會提供獎金10萬並退選」,呼籲鍾出來說清楚。對此,鍾東錦競總發言人陳怡樺稍早回應表示,當時為戒嚴時期,司法品質令人堪憂,警總為交差了事,跳過法院將年輕的鍾議長直接關進監獄,「在現在這個時代,就叫做黑牢。」邱顯智、宋國鼎2人號稱人權律師,竟為選舉挖出陳年舊案,罔顧人權、汙衊議長,「這樣的律師讓人不敢恭維!」
邱顯智、宋國鼎今下午召開第一場「打破黑金政治,終結派系世襲」記者會,宋國鼎指出,鍾東錦原名鍾朝平。在25歲時曾犯下傷害致死案,根據1987年5月6日聯合報7版、中國時報7版報導,5月5日凌晨2點,七名男子在台北市錦州街吃消夜,與喝醉酒的鄰桌胡姓客人發生衝突,二十歲的胡姓客人遭拳打腳踢,活活打死,施暴的七名男子中有一名就是鍾朝平。
宋國鼎並翻出判決書,根據最高法院77年度台上字第2846號判決記載:「胡OO藉酒意攔住沈OO,打其耳光,薛OO見狀即出拳將胡OO擊倒在地,上訴人(編按,即鍾朝平)、沈OO與薛OO即共同以傷害之犯意,以脚踢已在地上之胡OO頭部等處,致其右上前額挫傷,左肩上部,右顱部擦傷,合併顱內質泛性蛛網膜下腔出血,送醫不治死亡。」
宋國鼎表示,鍾東錦自己在5月16日自清記者會中承認殺人未遂的過去,並表示「如果提出事實(指殺人的事實),不光獎金10萬,我一定馬上退選,也辭掉我現在議長的職務」。呼籲鍾東錦請對外明確表態,跟大家說清楚講明白。
對此,鍾東錦競總發言人陳怡樺回應表示,「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挖出人家26年前的烏龍爆料,而時代力量更厲害,挖出3、40年前結束的陳年舊案,況且那時台灣還是戒嚴時期,司法品質遭國人詬病,當時警總不分青紅皂白,為了交差,在未經法院審判下,把年輕時期的鍾議長抓去坐牢,在這個時代就叫『坐黑牢』!」
陳怡樺反嗆,邱、宋2人號稱人權律師,應該為鍾議長平反才對,「怎麼會為了選舉罔顧人權,汙衊抹黑年捐助超過百萬獎助學金的議長,這樣的律師讓人不敢恭維,奉勸所有想委託的當事人,千萬要小心,他們會為了選舉,可能民國150年以後,會把結案的官司拿出來給社會大眾公審,因為在他們眼中,這只不過是工具和武器,根本看不到公平與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