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號事故49死、逾300傷 監察院彈劾交通部次長祁文中等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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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通過彈劾台鐵局前局長張政源、交通部常務次長兼任台鐵局前代理局長祁文中,以及工務處前處長陳仲俊等3人。資料照片/林啟弘攝

監院通過彈劾台鐵局前局長張政源、交通部常務次長兼任台鐵局前代理局長祁文中,以及工務處前處長陳仲俊等3人。資料照片/林啟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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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7 12:15

(菱傳媒/台北報導)去年4月2日408車次太魯閣號列車出軌撞擊清水隧道北口,造成49人死亡、3百餘人受傷,震驚全台。監察院今(7日)表示,台鐵局前局長張政源、交通部常務次長兼任台鐵局前代理局長祁文中,以及工務處前處長陳仲俊等人怠忽督導責任,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院今發布聞稿表示,監委葉宜津、蔡崇義、鴻義章、張菊芳、王麗珍針對408車次太魯閣號列車出軌相關違失人員,包括台鐵局前局長張政源、交通部常務次長兼任台鐵局前代理局長祁文中,以及工務處前處長陳仲俊提案彈劾,昨經審查委員審查通過3人彈劾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提案監委表示,107年普悠瑪號第6432次列車出軌事故後,行政院提出「台鐵總體檢報告」,列出各項改善事項,交由交通部督導的台鐵局據以執行,但台鐵局未建立委外業務的稽查制度,未盡安全責任,且欠缺工地風險危害意識,漠視安全文化,有違軌道沿線施工路段應加強施工安全的相關措施,卻將總體檢報告列管事項解除管制等,導致發生太魯閣號事故。

提案監委說,張政源當時是台鐵局長,負責指揮監督,但這次事故發生肇禍原因,是因台鐵局對行政院「台鐵總體檢報告」交付辦理攸關鐵路行車安全確保的安全責任,與安全文化等改善事項,都未能落實執行,有怠於執行職務,疏於指揮監督之責。

提案監委指出,祁文中同意解除台鐵總體檢列管事項,已有督導不周之實,在擔任台鐵局代理局長期間,疏於鐵路軌道沿線施工路段應加強施工相關安全措施的基本要求,且持續以交通部常務次長職務督導台鐵局業務,在代理局長期間發生這次事故,有督導不周及執行不力之失,且未善盡謹慎勤勉及力求切實之職責。陳仲俊部分,則是時任台鐵局工務處長,職司指揮監督所屬花蓮工務段之責,但就行政院「台鐵總體檢報告」改善事項,提出解除列管建議的主辦單位不可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