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之子、長榮大學副教授被控性侵女同志 二審逆轉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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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大學副教授蔡尚恩(右)被控性侵女同志,二審改判無罪。辛啓松攝

長榮大學副教授蔡尚恩(右)被控性侵女同志,二審改判無罪。辛啓松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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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0 12:53

(記者辛啓松/台南報導)監委蔡崇義兒子、長榮大學副教授蔡尚恩,被控2017年性侵女同志,觸犯妨害性自主罪,一審被判3年6月徒刑。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30)日宣判,法官考量全案除告訴人指述,缺乏其他補強事證,改判無罪。女方的委任律師梁家瑜表示,會再上訴。

蔡尚恩(43歲)的父親是監委蔡崇義,2017年5月蔡尚恩在Ptt聯誼版Alltogether以「徵女,台南,徵金融或英文相關的朋友」為題徵友。被害女同志指控,雙方當了2個月網友,才在同年7月28日首次碰面,3天後兩人第2次見面,她認為蔡是副教授,又是基督徒,且已知她是女同志,應無安全顧慮,不料蔡男竟趁她吃完安眠藥睡覺,潛入房內用手指性侵,她隱忍到隔年3月才提告。

檢警介入調查後,蔡尚恩辯稱,兩人是交往狀態,6月時天天膩在女方住處「幾乎是同居狀態」,2人交往2個多月來發生10多次性行為。但檢方認為,蔡男連合照都拿不出來,甚至沒加女方為臉書好友,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依強制性交罪起訴。

去年9月27日,台南地院認為被告犯後飾詞狡辯,未曾向當事人道歉,也沒有和解或他法彌補當事人所受損害,欠缺悔意,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