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澳大橋斷裂釀6死 檢方歷經3年調查起訴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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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澳大橋3年前斷裂釀成6死悲劇。圖為大橋斷裂前的模樣。翻攝維基百科

南方澳大橋3年前斷裂釀成6死悲劇。圖為大橋斷裂前的模樣。翻攝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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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9 12:58

(記者賴心瑩/綜合報導)宜蘭南方澳大橋2019年10月崩塌斷裂釀成6死悲劇,宜蘭地檢署經近3年調查今(29日)偵查終結,檢方認定承包商未按圖施工、監造單位未確實監造、蘇澳港營運處疏於檢測維護等,是造成橋樑崩塌的三大主因,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承包商、港務公司員工等6人。

起訴書指出,宜蘭縣政府1995年間辦理南方澳大橋興建工程公開招標案,由立永營造得標,立永公司將主橋部分吊索端錨系統分包給其他公司施作,宜蘭縣政府另委託亞新公司辦理工程監造。南方澳大橋順利在1998年7月完工,同年11月複驗合格、驗收完竣,隨後縣府將南方澳大橋移交基隆港務局蘇澳分局管養維護,港務局後來改制為港務公司。

檢方指出,南方澳大橋為雙叉式單拱設計的鋼結構橋,橋長140公尺,橋寬 15 公尺,由 13 條吊索和 13 組上下端錨系統結合,並施加預力拉撐此雙叉式單拱橋及橋面板。依設計圖及竣工圖規劃,吊索端錨系統與橋面板開口接合縫隙處,應以墊片做好防水措施;上、下錨碇構造錨頭處,也應裝設最少120公分長的錨碇套筒與其固定密接,並在其末端外部包覆防水罩元件,確保防水措施無虞。

檢方發現,營造商、協力廠商施工時均未按圖施工,監造商也未確實監工,任由廠商用聚乙烯、樹脂類填縫膠取代,導致橋面板、橋身下錨碇防水效能不佳,再加上南方澳地區靠海且潮濕多雨,長年受高鹽量海風及雨水侵蝕下,防水效能劣化,鋼絞線、錨頭銹蝕嚴重。

此外,負責南方澳大橋管養維護的台灣港務公司蘇澳港營運處,也無視交通部下令2年檢修維護一次規定,從未辦理相關檢測養護工作,僅宜蘭縣政府誤認本身是橋樑管理機關,6度將南方澳大橋納入檢測,直到2016年間才函請交通部將南方澳大橋的管理機關調整為台灣港務公司。

豈料,台灣港務公司基隆分公司蘇澳港營運處接手管理後,從未針對南方澳大橋進行相關結構安全檢測,2018年10月1日上午,中油油罐車行經大橋時,因橋身吊索端錨系統7、9至13號的鋼絞線銹蝕嚴重,承受拉力大幅減少,編號10 號或 11號吊索先行斷裂,再引發連鎖吊索斷裂效應,終至橋體全面斷裂坍塌,壓到下方新臺勝366號、新臺勝266號、新臺勝33號等漁船,油罐車也重跌落地,造成漁船上6名外籍漁工慘死,8名外籍漁工及油罐車駕駛受傷。

宜蘭地檢署經近3年調查後,今天將蘇澳港營運處工務科前後任經理、營造商負責人、現場監造人等6人,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檢方另查出,萬喬豐公司承包宜蘭縣境內多數橋樑檢測工程時,竟通篇造假,未實際檢測就用假照片通過檢測,不法獲利823萬元,宜蘭地檢署另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罪起訴負責人陳明正、張綵宸2人,並向法院聲請沒收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