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秋燕/綜合報導)跨性別主義、雙性人、第三性別向來是南亞、東南亞文化的一部分,但在宗教、英國殖民時代遺留下的反同性戀的377法條影響下,推動同性戀、同性婚姻合法化顯得困難重重。
由英國麥考利勳爵(Lord Thomas Babington Macaulay)起草的印度刑法典 (IPC)於 1862 年生效,這其中包含377 法條,規定「任何人自願與任何男人、女人或動物進行違反自然規律的性行為將被處以監禁或罰款。」
一直到現在,377法條仍以各種形式存在於亞洲的幾個前殖民地,包括巴基斯坦、孟加拉、馬來西亞、汶萊、緬甸、斯里蘭卡,刑期2~20年不等。印度基於推翻殖民時代的強加的恥辱感,最高法院在2018年廢除377條文,這對亞洲國家起了鼓舞作用。
台灣在2019年成為亞洲唯一合法化同性婚姻的國家後,泰國眾議院於2022年6月通過4項法案,分別提出同性婚姻平等或民事伴侶關係合法化,目前正朝向整合為一個法案的方向努力。
新加坡最高法院在2022年2月裁定,認定男男性行為是違法之舉、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的《刑法》377A條文早已未執行,也不違反《憲法》權利,重申此條文不會用於起訴男男性行為者。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於8月21日國慶日宣布廢除《刑法》377A條文,他於演說中說:「新加坡社會逐漸變得更能接受同志,特別是年輕的一代,讓男男性行為除罪化是正確的作為,大多數新加坡人如今都能接受。」
不過,李顯龍在國慶演說中強調,新加坡政府認可的婚姻仍僅限於一男一女結合。
逾80個教會組成的聯盟隨即發出聯合聲明,表達對政府廢除《刑法》377A條文失望,「廢除法律是一個極其令人遺憾的決定,將對我們的孩子,以及未來幾代新加坡人的生活、文化產生深遠影響。」
新加坡多個LGBT(女同性戀者Lesbian、男同性戀者Gay、雙性戀者Bisexual、跨性別者Transgender的英文首字母縮略字)社群團體同日也發表聯合聲明,表示對此政府廢除《刑法》377A條文感到欣慰,稱這是「得來不易的勝利」,同時督促政府,不應聽從宗教保守派的呼籲將婚姻定義寫入憲法,這對LGBT公民是不平等的。
新加坡LGBTQ 倡導組織 Oogachaga主席 Bryan Choong接受路透採訪時說:「廢除 377A 是姍姍來遲的舉措。婚姻平權對新加坡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和酷兒(LGBTQ) 社群非常重要。」
與同性的澳洲籍丈夫在澳洲登記結、44歲新加坡人Andre Ling 接受路透採訪時說:「 我們的結婚證書在新加坡就像一張衛生紙。我們根本無法享受一般夫妻的權利包括補貼住房等。」
新加坡政府廢除《刑法》377A條文看在新加坡LGBT族群雖僅是一小步,但跟鄰國馬來西亞的LGBT族群相比,簡直是天壤之別。
人權觀察與姊妹正義聯盟(Justice for Sisters)8月10日發表71頁報告《「我不想改變自己」:馬來西亞反對LGBT的扭轉措施、歧視與暴力》指出,馬來西亞政府支持的歧視措施持續對LGBT人士造成威脅。馬來西亞政府應將同性性行為及多元性別除罪化,並應停止各種旨在「矯正」或「治療」LGBT人士的課程與論述。
報告指出,馬來西亞聯邦刑法典規定,口交和肛交行為應處20年以下徒刑,且一律附帶鞭刑。馬國各州和吉隆坡與布特拉再也兩大城市也均已制定伊斯蘭法(Sharia),通常對同性性行為加以刑事處罰,並引用禁止「男扮女裝」的法條處罰非常規性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