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綜合報導)資深媒體人周玉蔻2017年曾罵旺旺集團創辦人蔡衍明「中共傳聲筒」挨告,雖然事後道歉和解,但2020年又在節目及個人臉書批評蔡衍明及中天電視是「紅色媒體」。對此,台北地院今判周玉蔻違約應賠償蔡衍明、中天各80萬及200萬元。周玉蔻則在臉書回應表示,言論自由不能預先拋棄,將依法上訴。
周玉蔻曾在2017年因批評「旺中集團是中共國台辦的傳聲筒」 ,被蔡衍明提告求償5000萬元,不過事後雙方和解,並約定周玉蔻若欲對中天電視做「攻擊性、惡意評論」,應先詢問中天電視並做平衡報導,否則賠償違約金1000萬元。
不過周玉蔻爾後又於2020年主持民視《辣新聞》政論節目時,指稱「中天在台灣就是紅色媒體」、「中天新聞台是共產黨打手」,並稱蔡衍明「酒色財氣名聲在外」、「為了賺錢拋棄台灣戶籍」等語,周玉蔻之後受訪,仍表述相同的評論,因此蔡衍明與中天新聞主張周玉蔻違約,並提起上述訴訟,要求周玉蔻全額賠償。
對此,台北地院24日做出判決,周玉蔻須賠償蔡衍明80萬元、中天新聞200萬元,判決理由目前尚未公布,全案仍可上訴。
開庭時,周玉蔻曾親自出庭反駁,表示評論是她的新聞工作也是天職,原本她相信蔡衍明「真道理行」的說法,才同意公開道歉,但沒想到蔡衍明違背調解原則。且她僅是反應民意、輿論,2020年、2021年美國國務院人權報告也有同樣論點,網路上也有公布蔡衍明拋棄台灣戶籍一事,已是眾所皆知,加上她自己就曾目睹蔡衍明酒量好,所言並無惡意,但蔡衍明扼殺她的新聞天職,希望法官還她清白。
蔡衍明的委任律師則反駁,周玉蔻確實已經道歉,和解筆錄裡也寫明其評論並非事實。另和解協議中,已要求周玉蔻不得再發表有攻擊性或惡意之評論,但開庭時仍一再指稱「中天是紅媒」民眾皆有共識,明顯違約。
面對敗訴結果,周玉蔻今透過臉書發布聲明,內容提及言論自由不能預先拋棄,和解筆錄內容的有效性,必須建立在不侵害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前提上,和解筆錄的簽訂,絕無可能形成言論自由的預先拋棄,將依法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