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心瑩/台北報導)台東政壇大姐大謝明珠過世後,鍾姓助理跳出來爭產,他出具的重要證據是謝明珠過世前一年簽給他的承諾書,上頭清楚寫下要把房屋交給鍾男「全權決定」。為釐清謝明珠內心真正想法,繼承人們近年來抽絲剝繭追查,他們懷疑鍾男是刻意張冠李戴,把委託出租房屋的承諾書包裝成愛的承諾書,最後他們的質疑成功取得法官認可,法官據此判鍾男敗訴。
台東縣前議員謝明珠去年過世後,昔日助理鍾基忠自稱和她有長達30年的「事實上夫妻關係」,雙方只是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沒有正式名份罷了。鍾男主張,謝女擔心自己過世後,他晚年生活辛苦,遂在過世前一年簽下一紙承諾書,要把一間位於台北市大安路精華地段的房屋過戶給他。
但謝明珠的5名兄弟姊妹追查後發現,謝明珠名下的北市大安路房屋,長年租給北市中心醫院作為員工宿舍,原本租約從2014年到2020年初為止,根據租約內容顯示,謝明珠都是委託鍾基忠出面與中心醫院接洽簽約。
謝女的兄姐們指出,該屋自2014年起的租賃契約、租金支票指定受款人等都是鍾男的名字,顯見謝明珠生前的確是委託鍾男擔任代理人,幫她處理房屋出租事務,承諾書的用意就是在概括委任鍾男處理不動產出租、收租等事宜,雙方只是透過承諾書成立委任關係,而非透承諾書送屋,否租承諾書上不會只寫出「該屋任何處分及一切所得,都交給鍾基忠全權決定」字眼。
但鍾男反駁稱,2020年2月中心醫院換約續租時,院方要求珠出具委任書,謝女為此寫下「本人所有位於台北市大安區房屋,全部出租給中心綜合醫院作為護士宿舍使用,茲委任鍾基忠先生全權處理本租賃有關之一切事項…」的委任書,透過他交給中心醫院。鍾男主張,謝女早在簽承諾書前一個月,就已另出具委任書給他,全權處理房屋出租事宜,沒必要事後再寫承諾書委託他,承諾書跟房屋出租一點關係都沒有。
但法官認為,謝女2020年2月簽具的委任書,只是針對該次醫院換約續租事宜委任鍾男,謝女當時因糖尿病行動不便、視力欠佳,依常理判斷她出具委任書後,為讓鍾男後續責任更明確,同年3月又寫了承諾書給鍾男,全權委託他處理該屋相關事宜,此一行為合乎情理。法官最後採信謝女兄姊們的說法,認為這紙承諾書不是愛的贈屋承諾,而是單純委託處理房屋出租事宜的承諾書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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