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 夫妻可同時請領育嬰留停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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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4 17:46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未來夫妻可以同時申請育嬰留停津貼。林啟弘攝

(菱傳媒/綜合報導)為了減輕父母育嬰負擔,立法院會今(24日)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未來夫妻可同時申請育嬰留停津貼。公教人員夫妻申請同一子女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現行《就業保險法》明定,員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勞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60%計算,每一子女最長發6個月;但父母同為勞工被保險人時,就要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

行政院表示,這次修法是考量本法增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為給付項目,提供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部分所得損失之補助,並穩定就業,且基於照顧子女為雙親共同之責任,為讓津貼申請方式更切合被保險人實際需求,因此刪除父母同為被保險人,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規定。

另外也通過附帶決議,建議勞動部會同銓敘部、國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主計總處等相關部會,6個月內完成津貼補助的預算編列及發放法制化的草擬。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指出,這次修法刪除父母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規定,是為了營造友善職場育兒措施,為少子化的台灣注入新生命。

台灣民眾黨立委賴香伶表示,逆轉少子化要從親職均等做起,兩性需共同負擔養育子女責任,而她也提出附帶決議,要求政府應檢視陪產假、家庭照顧假、育兒津貼等問題,具體解決勞工生養小孩的沈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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