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行政院組織法 新設數位發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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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8 17:26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行政院組織法》,增設數位發展部。資料照片

(菱傳媒/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28日)下午三讀通過《行政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與《數位發展部組織法》等案,增設數位發展部,明定掌理10大事項,包括國家數位發展政策等,並配套將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行政院會今年3月25日通過組改法案,增設數位發展部、國防部防衛後備動員署,並將科技部改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根據立院三讀通過條文規定,數位發展部掌理10大事項,包括國家數位發展政策的規劃、協調、推動、審議與法規擬訂及執行;通訊傳播與數位資源的整體規劃、推動及管理;數位科技應用與創新發展環境的建構及人才培育,以及國家資通安全政策、法規、重大計畫與資源分配等相關事項的擬訂、指導及監督;政府資訊、資安人才職能基準的規劃、推動及管理等事項。

三讀通過條文也規定,數位發展部置部長1人;政務次長2人、常務次長1人。此外,數位發展部為因應全球數位科技快速發展等情況,得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的規定,聘用數位科技與應用及管理等相關領域專業人員,其聘用員額不得超過100人。

針對新設數位發展部,民眾黨立院黨團副總召高虹安、總召邱臣遠今日上午也召開記者會,表示樂觀其成,但呼籲政府應解決當前「數位治理能力」缺乏的問題,且仍未納入數位金融科技、也未納入NCC的網路平台監理,並呼籲未來的組織改造,要往部會整併精簡的方向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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