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位家事法官年審17萬案!平均每案173天 《家事法》10年回顧問題多 家長心酸「632天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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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 00:00

(記者單蔓婷/台北報導)《家事事件法》2012年上路至今10週年,目前家事法官不到150人,可是他們一年的案件量有17萬件,平均終結一件家事事件,所需日數高達172.56天。一位當事人說,已經632天沒有看到孩子了!

婦女新知基金會及立委范雲在家事法十周年回顧與展望記者會中,與江永昌、黃世杰立委,以及長期提供一線個案服務的現代婦女基金會、勵馨基金會、兒童福利聯盟等民團共同喊出「家事事件資源要充足、親子案件的審理時間要控制、交付子女的執行要專業」三項訴求,盼司法院能重新檢視程序法上的不足處。范雲將與民團共同推動修正《家事事件法》,希望下一個會期就能排審,盼各界合作推動修法進程,守護兒童權益。

2020年家事案量已接近每年17萬8000件,平均每天有487件;全國家事法官僅141人,家事調查官更只有49人;平均終結一件家事事件,所需日數高達172.56天。

近10年我國家事案件持續增長,資料來自司法院「司法統計」。《菱傳媒》整理

近10年我國家事案件持續增長,資料來自司法院「司法統計」。《菱傳媒》整理

婦女新知基金會指出,家事事件若涉及未成年子女,案件從調解到訴訟定讞,結案期間少則1年,多則3-4年不等。加上《家事事件法》主張「家事紛爭一次解決」。當事人的親子事件與離婚、剩餘財產分配一併處理,其中親子案件的審理期間可能持續拖延。

晚晴婦女協會朱宜君律師從實務視角出發,「審理時間太長,父母之間會持續處於訟爭對立的狀態,不只孩子夾在父母中間左右為難,孩子的權利事項也可能因為父母關係緊張而遲遲無法決定」。

現代婦女基金會黃心怡主任說曾經有位爸爸跟她說,「我已經632天沒有看到孩子了,我真的非常想念我的孩子」。黃心怡提醒,除了父母一方思念子女,處於父母分居或離婚關係中的孩子,約有4成面臨「忠誠兩難」的議題,探視空窗時間越長,越可能讓忠誠問題變嚴重,即便最後法院裁定可以探視,孩子也已「不願」或「不敢」與對方來往。

司法院回應稱已落實「調解前置及促成合意原則」,並成立「少家法官專業優化諮詢委員會」,後續將積極研議司法優化計劃,爭取強化法官及相關司法團隊的專業職能。

2012年6月1日《家事事件法》正式上路,修法小組代表秦季芳法官對於「司法機關投入家事事件的資源不足」深感憂心,「目前家事法官不到150人,可是他們一年的案件量有17萬件,從逐年增長的平均案件終結日數,也能看出案量早已超出法官負荷」。

《菱傳媒》查找各地方法院網站公告之法官名錄及司法院司法統計,2021年我國家事法官總計141人,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7位居冠;家事調查官49人,除了高少家,各地法院家調官皆少於5位,在2019年到2021年期間,甚至完全沒有招考任何家調官。

2021年我國各地方法院家事法官人數,資料來自各地方法院網站中「法官名錄」及司法院「司法統計」。《菱傳媒》整理

2021年我國各地方法院家事法官人數,資料來自各地方法院網站中「法官名錄」及司法院「司法統計」。《菱傳媒》整理

民團立委共呼籲家事事件資源要充足、親子案件的審理時間要控制、交付子女的執行要專業。翻攝婦女新知基金會臉書

民團立委共呼籲家事事件資源要充足、親子案件的審理時間要控制、交付子女的執行要專業。翻攝婦女新知基金會臉書

現有的家事事件沒有專門執行處,而以「民事執行處」處理。立委范雲憂心家事和民事的差異很大,民事執行處訓練不足。她說,「如果你今天的審理結果無法執行,第一個受害的是誰?我覺得是兒童。當然對家長雙方也都是傷害」。

立委江永昌建議,未來會面交往與交付子女等事件的執行,應該參考外國立法例,例如將不履行會面交往義務的父母一方處以刑責,以重新建立合作式父母的觀念。立委黃世杰則主張,司法院必須投入更多資源,而非僅仰賴民間團體與社工協助家事事件,才能讓家事案件的審理速度與品質得到提升。

司法院回應說,2021年一審法院家事調解成立率逾六成,說明「調解前置及促成合意原則」已落實;並稱已積極研議「一元二軌少家司法優化計畫」,持續提升家事司法團隊的專業職能;在會面交往或交付子女等執行面,則會透過履行勸告或請家事法庭協處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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