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芳會議中稱「家門口淹水就算了」 內政部還原真相駁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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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長劉世芳21日與林保署針對馬太鞍溪堰塞湖恐溢流一事開會,災後會議片段音檔卻外流。總統府提供

內政部長劉世芳21日與林保署針對馬太鞍溪堰塞湖恐溢流一事開會,災後會議片段音檔卻外流。總統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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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1:10

(菱傳媒/台北報導)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23日發生溢流,導致光復鄉嚴重洪災,釀14人死亡。有媒體揭露內政部長劉世芳會議中一段「原地撤離、頂多家門口淹水就算了」的發言,引起爭議。對此,內政部25日澄清,劉世芳始終以「保全人民生命安全」為最高原則,部分音檔遭斷章取義,導致誤解,並重申各項防災決策都以降低災害風險為目標。

媒體人朱凱翔25日爆料,劉世芳與林保署21日開會的錄音檔。根據音檔,林保署人員指出,當帶有大量土砂,如果建物非常堅固,可以作垂直避難可是,如果是一些可能沖毀的木造房屋,或者是結構沒那麼好的房屋,或者是地基會沖蝕的房屋,還是建議撤離。劉世芳則說,淨空是一種方式,垂直避難是種方式,然後撤離到別的地方是最難的方式」、「如果可以在原地撤離,頂多自己家門口有一些水淹過了,然後過了就算了,到時候再來清理家園」等語。

音檔曝光後,被外界解讀為中央過於輕忽,並質疑「垂直撤離」政策。內政部25日嚴正澄清,強調當天會議中,與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縣政府及台大專業團隊的討論核心,始終圍繞在如何研判撤離的最佳時機、範圍與影響戶數,並一再堅持「守護人民生命安全」是最高準則。劉世芳的發言並非輕忽災情,而是遭部分人士擷取片段音檔,脫離完整脈絡後引發誤解與爭議。

內政部表示,無論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經濟部的水災防救計畫,或花蓮縣政府的水患保全方案,都將「至高處垂直避難」、「依親」與「前往避難收容處所」列為合法且可行的避難方式。所謂的垂直避難,必須以建物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具備二樓以上空間,且不鄰近河岸為前提,方能暫時移往高處,爭取等待救援的時間。

內政部提到,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一旦做出正式決策,會立即透過公文、新聞稿與通訊群組等多重管道同步通知地方政府,確保訊息正確傳達。21日傍晚完成會議後,中央也立即以傳真公文正式通知花蓮縣政府,並無延誤。依《災害防救法》第4條及第24條規範,縣市政府與鄉鎮公所才是災害防救主管機關,當災情發生或有風險時,地方需依狀況決定是否進行勸導或強制撤離,並負責安置受影響民眾。中央則持續全力支援,提供必要協助,以減少民眾生命與財產的威脅。

內政部強調,防災政策不能簡化為片段語錄或口號,若遭斷章取義,不僅會動搖外界對救災體系的信任,還可能導致民眾誤判風險。唯有中央與地方共同確保資訊透明、正確傳遞,人民才能在第一時間採取正確行動,真正守護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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