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中共情蒐台外交機密 吳釗燮遭秘傳出庭作證 不敢相信心腹涉共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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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00:0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心腹何仁傑涉竊取外交機密,交付中共情治單位,25日被台北地院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重判8年2月。《菱傳媒》調查,吳釗燮曾秘密出庭作證,坦言這些文件確為機密,但不敢相信長期在身邊的何仁傑竟遭吸收成共諜。

吳釗燮擔任外交部長長達6年,提拔心腹何仁傑出任辦公室諮議,進入首長決策核心圈,未來極可能更上層樓。未料2023年間,何仁傑竟利用確認外交部長行程、外交部業務人員向部長報告、私下查看資料等機會,將攸關我國外交資源分配的2份公務秘密及1份機密文件,交予在中國經商的民進黨黨工黃取榮。黃取榮收到後,再把這些資料跟公開資料混和在一起,撰寫成分析報告,以加密軟體傳送給中共情工人員。

黃取榮吸收何、邱、吳3人蒐集情資 收中資逾700萬

黃取榮除了吸收何仁傑,另吸收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世元,指示邱向當時的副總統辦公室諮議吳尚雨,刺探蒐集時任總統蔡英文的出訪行程細節1份,及副總統賴清德國內選舉行程4份。吳尚雨基於與邱世元交情,不知原來邱世元早已被黃取榮吸收,以私交分享給邱。

事成後,黃取榮獲得中共交付的工作所得497萬7500元、邱世元領取221萬6924元後,兩人利用頻繁往返兩岸的台商,接續把工作所得輾轉匯回台灣領出。

黃取榮及何仁傑到案後始終否認犯行,供詞真假難辨,北院決定罕見依職權選任有情工實務經驗的專家證人到庭證述,最後依證人證詞,勾稽卷與卷內物證、書證等證據資料相符後,認定2人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邱世元及吳尚雨於偵審中均坦承不諱,北院依證人證詞、物證、書證等證據資料,認定2人犯行。

北院審酌4名被告長期從事黨職或公職,理應知悉效忠國家重要性,卻刺探、收集、洩漏及交付涉及我方外交資訊與首長行程等外交重要情報等相關內容,對我國艱難的外交處境雪上加霜,助長中共「三戰(心理戰、輿論戰、法律戰)」作為,期間甚長,危害國家外交安全。

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 一審判4至10年不等

北院考量邱世元坦承犯行,已繳交全部犯罪所得等情狀,依照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判邱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2月,併科罰金5萬元,沒收犯罪所得221萬6924元;吳尚雨坦承全部犯行,且不知資料給的是中共情工人員,處4年刑。

黃取榮及何仁傑自始否認,北院審酌2人犯後態度,兼衡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危害程度、均無前科素行等情狀,處黃應執行10年刑,併科罰金100萬元,沒收497萬7500元。本案由刑事第一庭審理,成員為審判長王惟琪、陪席法官李敏萱、受命法官許凱傑。

何仁傑長期跟隨吳釗燮,深受栽培,卻涉當共諜,被國民黨抓到破口,一輪猛攻北檢為何不調查吳釗燮,質疑是否設防火牆替民進黨斷尾求生?北檢考量後認為本案並無傳喚吳釗燮作證的必要。

國民黨與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為此要求吳釗燮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詢,惟均吃閉門羹,藍白氣得於7月間通過決議:「國家安全會議吳釗燮秘書長自行請辭下台,負起應有之政治責任,以符合責任政治之基本原則。」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北院秘密傳喚吳釗燮作證 吳對心腹涉案感到驚訝 排除涉案可能

據悉,北檢偵辦本案極度謹慎,評估後認定本案證據充足,已達成罪門心證,因而僅傳當時的吳釗燮辦公室主任作證,捨棄傳喚吳本人;但起訴後情勢大翻轉,北院認為全案事涉國家外交機密,影響國家安全甚鉅,應傳喚當時身為外交部長兼被告何仁傑直屬長官的吳釗燮作證,以完備證據及調查,釐清本案的侵害程度以及吳本人是否知悉何的作為。

全案涉及國安,不公開審理,但吳釗燮又是知名人物,過於顯眼,很難不被認出,北院因而採取適當措施,並於審理期間秘密傳喚吳釗燮出庭作證,同時傳喚外交部的高層人員到庭說明,試圖確認起訴內容的證明力與證據能力。

吳釗燮雖然是以證人身分出庭,但若被認定涉案,可能隨時轉為被告,因此他開庭時極度謹慎,面對檢方起訴所提示的證據,例如:何仁傑傳遞給黃取榮的機密文件內容等事項,其證詞均非常保守,顯然有備而來,不過態度仍屬配合。

吳釗燮看到外洩的外交資料大為震驚,坦言部分確屬機密,但不敢相信長期跟在身邊的何仁傑會被吸收為共諜;他認為,其中一些機密何仁傑不一定能接觸到,無從判定如何取得。

吳釗燮的證詞顯示他一頭霧水,對何仁傑的所作所為應不知情。院檢綜合其他外交部高官的證詞後,初步排除吳涉案的可能性,訊後具結諭知請回。

徐巧芯烏龍指控打草驚蛇 何仁傑提前刪除紀錄 讓案情陷入瓶頸

何仁傑待在吳釗燮身邊長達10餘年,但國民黨立委徐巧芯4月9日在立法院烏龍指控跟何仁傑同名同姓的一名外交部北美司為共諜,打草驚蛇,讓當時還在偵辦的台北地檢署如同驚弓之鳥,隔天緊急執行搜索,但為時已晚,「正版」何仁傑已提前一步刪除電磁紀錄,案情陷入瓶頸。

何仁傑有機會趕在搜索前滅證,因此院檢最後只能依據現有資料,認定他的犯案期間為1年。不過,北院考量何仁傑位居要職,侵害國安程度情節嚴重,罕見重判8年2月,逼近天花板的10刑期,顯示有意劃下紅線,要相關政治工作者謹守分際,切勿失慮觸法。

有關人員說明,本次外洩的內容除了我國政府的外交機密,還有民進黨黨內的黨務秘密,甚至包含選舉行程,但因非屬公務性質,依照台灣的法律只能不起訴或判決無罪。惟黨政系統必然連動,今日的執政黨黨務可能就是明日的國家方針,難以切割,立法者應深究此部分所帶來的影響,研議是否有修法補漏的必要,以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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