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詐欺量爆棚壓垮司法 高院破天荒停分案4月 設審查中心嚴格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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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00:0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詐欺案量爆棚,不只檢警焦頭爛額,連二審高等法院都身受其害,每月收案600件,法官已難以負荷。為此,高院破天荒停分詐欺案4個月,期間創設刑事「審查中心」,對這類案件進行預先程序審查,以嚴格控管案量,提升效率。

詐騙集團猖獗,根據警政署打詐儀表板統計,願意鼓起勇氣報案的被害人,8月間就有1萬5296名,財損金額73億4866.9萬元,這些湧進警察端、篩濾後進入檢察機關的案件,光是去年就有16萬7932件,排除不起訴、緩起訴的案件,仍有龐大起訴案進入一審法院,判決後扣除不上訴的案件,依舊有為數可觀的案量上訴到二審,高院單單一個月就收案約600件。

每位高院刑事庭法官平均每月要收到8-9起詐欺案,比例占了所有案件類型的一半,加上同一個合議庭其他法官的案件也須評議,負荷極大,尤其被害人眾多、金流複雜的案子,相關附表非常龐雜,不只法官,連書記官、法官助理都苦不堪言。

快被詐欺案壓垮,為了消化這些案件,高院破天荒下令「9月起停分詐欺案4個月」,這4個月讓法官有餘裕處理手上的案件;至於轄下台北、士林、新北、桃園、新竹、宜蘭、基隆等7所地院的詐欺上訴案要如何處理?據了解,高院已於9月成立刑事審查庭,對這些案件進行預先程序審查。

楊明佳擔任刑事審查庭審判長 不符合上訴要件可直接駁回

高院院長高金枝指定曾調司法院辦事的法官楊明佳擔任刑事審查庭審判長,配置1名書記官及4名法助,除了審查詐欺,還有洗錢、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等類型案件。

審查庭不做實質審理,主要工作內容是檢視上訴類型與程式是否合法,如果不符合上訴要件,譬如:上訴逾期、未付理由等明顯的重大瑕疵,且無法治癒,即可直接駁回,在前端先打掉一些無須進入審理庭的案件,可有效減少後端法官的工作量。

為消化為數眾多的詐欺案件,高院破天荒下令9月起停分詐欺案4個月。吳政峰攝
為消化為數眾多的詐欺案件,高院破天荒下令9月起停分詐欺案4個月。吳政峰攝

另外一個重點是,詐欺被害人最關心的「錢能不能拿回來」?法院要如何從旁協助?審查庭也能從中發揮關鍵效用,安排兩造「調解」。審查庭會發函詢問詐欺犯與被害人是否有調解意願,若雙方都同意,則書記官就會安排調解委員主持調解會議。

詐欺犯最怕關、被害人最盼還錢,經過調解委員的居中穿梭與曉示,詐欺犯可得知其中的利弊得失,即填補被害人損失有機會獲得減刑,不還錢可能面臨重判。此舉可提高吐返不法所得的動機,換取被害人同意給予減輕其刑。詐欺犯在充分了解量刑因子後,則可依其自身判斷抉擇是否要跟被害人和解;被害人也可視其填補程度,決定是否要幫他求情。

審查庭程序審查詐欺案件完竣,4個月後、即2026年1月2日開始分案給後端審理庭的法官,若兩造調解成立,則審理庭的法官工作量可望降低,只須審酌詐欺犯的刑度該減多少;反之,若調解不成立,就進入實質覆審流程,重新爭執證據能力、認事用法、量刑是否妥適,打掉一審判決重練,再來一次。

高院審查4個月等待期 當事人仍須支付利息

法院承辦詐欺案件量與日俱增,一審從2020年收案1萬5198件,到2023年的1萬9274件,2024年更衝上3萬0060件,同一時期的二審高院則從3450件暴增到6693件,法官人力明顯無法支應如此龐大的案源,瀕臨崩潰。

高院本次出奇招,停分詐欺案件4個月,改由審查庭預先處理,是否能夠達到減量降壓的效果,各法院都在觀望。

民事部分,高院2023年創設民事審查庭,運行至今,每月所結的案量為審理庭的3-4倍,看似亮眼,惟因僅作程序審查,比較基礎不同,意義不大;值得注意的是,民事審查庭收案後,一樣要等4個月才會分給後端的審理庭,但訴訟所產生的5%利息,卻是從案件繫屬一審法院起就開始計算,不因高院審查4個月就中止計算。

換言之,高院審查的這4個月等待期,案件未實質進行,當事人卻得平白支付利息,如果是價額1000萬元的訴訟,就須支付16.6萬元的利息,此部分實務上目前無法彈性處理,須司法院主動研議修法才有機會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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