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涉貪認罪痛哭「對不起國家栽培」無效 一審遭判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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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前署長謝宜容涉貪,一審判4年6月,可上訴。翻攝畫面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前署長謝宜容涉貪,一審判4年6月,可上訴。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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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1:42

(菱傳媒/台北報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前署長謝宜容被控霸凌導致部屬輕生,檢調另查出她涉嫌花公帑送禮卻私吞價值2萬元的禮盒、砸百萬裝潢辦公室還圖利特定廠商42萬元等,遭檢方依貪污等罪起訴,新北地院今(18日)宣判,謝宜容被判4年6月。可上訴。

2024年11月4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男性公務員被發現陳屍在辦公室中,同事直指時任分署長的謝宜容以高壓方式霸凌下屬,甚至還涉及公然侮辱、摔公文、人身攻擊等,引發全國關注。謝宜容因此事被告發涉犯過失致死罪,又被挖出於2023年、2024年擔任北分署長期間,涉嫌圖利特定廠商等。

新北地檢署分案調查後,查出謝宜容在分署長任內進行裝潢工程發包時,濫用職權指定特定廠商承標工程,甚至透過關係讓廠商裝修自己的豪奢辦公室,涉圖利特定廠啇42萬元。此外,謝宜容挪用北分署「就業安定基金」、「就業保險基金」採購三節禮盒,涉將沒送完價值約2萬餘元的12盒禮盒占為己有。

檢方依洩密、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圖利等罪嫌起訴謝宜容,另北分署秘書室劉姓女主任、簡姓男股長、郭姓女督導員等3人被依洩密、圖利等罪嫌起訴,3名廠商也被依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嫌起訴。

謝宜容涉職場霸凌,遭告發涉犯過失致死罪部分,檢方認為,公務員輕生與謝宜容領導管理方式沒有法律上因果關係,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新北地院開庭審理時,謝宜容在庭上全部認罪,哽咽說「我對不起大家、對不起國家栽培我成為11職等文官,我做了機關首長最壞的榜樣,浪費社會資源跟司法資源,我也對不起年邁母親、公婆,還有丈夫與2個小孩」,願為自己錯誤領導造成的後果負,懇求法官輕判她的部屬與廠商。

新北地院一審今上午宣判,謝宜容遭判有期徒刑4年6個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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