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霸凌懲戒案!前原能會主委謝曉星貶抑部屬、性別歧視 罰款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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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會前主委謝曉星。資料照片/林啟弘攝

原能會前主委謝曉星。資料照片/林啟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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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0:05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監察院認定前原能會主委謝曉星(案發後免職)有性別歧視、言行不檢等行為,2023年間首度以「職場霸凌」為由提案彈劾,送交懲戒法院審理,合議庭17日判謝曉星罰款60萬元,理由稍後公布。

監委葉大華與王美玉調查謝曉星涉職場霸凌及性騷擾彈劾案,臚列四大違失情節,2023年7月6日送交大會彈劾,一致決通過,移請懲戒法院審理,。

彈劾案文首先指出,職場霸凌部分,謝曉星身為原能會最高主管,固然有業務分配與監督的權限,但依法不能濫用,據證據顯示,謝曉星多次在公開場合斥責、貶抑部屬,情緒失控,造成同仁身心壓力及人格權受損。

其次是性別歧視部分,謝曉星自2016年入閣以來,歷來進用秘書多達8位,多數為一定身高的女性擔任秘書。謝曉星在面試時詢問求職者的星座、血型以及婚育規劃。此外,謝還要求某部門的女性同仁,在請假前必須當面跟他報告,至於男性同仁則傳訊息告知即可,基於性別而差別待遇,明顯與就服法、性工法規定不符。

第三則是言行不檢、敵意環境部分,證據顯示,謝曉星盯視、上下打量女性部屬,甚至逾越社會生活與公務需要,靠女性部屬過近;以及對某女性部屬說「好像少女」、「最美麗的風景」等言行,造成女性部屬感到噁心或反感。

最後為疫情期間與辦公室秘書用餐,違反防疫規定,雖然謝曉星辯稱有隔板,秘書也沒有反對,但三級警戒期間身為機關最高首長竟帶頭違反防疫規定。尤其秘書懼於他是最高主管且經常暴怒,不敢拒絕中午共餐。

葉大華與王美玉表示,謝曉星身為原能會主委,負責我國核能安全管制、輻射防護與核能應用安全等,本應以最高標準自我要求,卻成為我國內閣閣員因涉權勢性騷去職第一人。監察院考量謝曉星與部屬、求職者間為長官部屬(雇主與員工)關係,除公務外,素無私交,基於相關人員證詞一致性,及部屬受害經過明確,認為謝曉星違反就服法、性工法及CEDAW公約,情節重大,因此一致通過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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