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部隊在坑子口靶場火砲射擊迄今未付一毛錢 自救會會長鄭進宅:不惜抗爭討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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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部隊在坑子口靶場火砲射擊迄今未付一毛錢,自救會會長鄭進宅:不惜抗爭討權益。資料照片

星光部隊在坑子口靶場火砲射擊迄今未付一毛錢,自救會會長鄭進宅:不惜抗爭討權益。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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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0:41

(記者王烱華/台北報導)國民黨在一黨專政的威權體制時霸佔的新竹縣新豐鄉坑子口靶場土地爭議,在「坑子口靶場自救會」鍥而不捨尋求救濟下,發現1975年4月18日與新加坡政府所簽訂的軍隊代訓協議書中規範:「新方使用基地營舍與場地設施,以一年為限,新方可免付租費,但應負維護修繕之責」,但新加坡政府及國防部迄今未支付任何費用給原土地所有權人,自救會會長鄭進宅呼籲政府負起責任,讓威權體制遺毒徹底拔除,返還民眾應有權益。

國民黨政府在1949年自大陸敗退來台,在反攻大陸的威權體制之下,國防部選定了新竹縣新豐鄉坑子口地區做為國軍火砲射擊的訓練靶場,但國防部並沒有依照憲法第143條要使用民地,政府必須先行徵購,反而是以鴨霸手段強行無償占用。

鄭進宅說,國防部無償強占的農地是位於新竹縣新豐鄉與竹北市交界的坑子口地區,面積約200多公頃,其中除了大部分是農業用地外,另外有約0.89公頃的建築用地,分屬3千多位土地業主所有,土地業主們組成自救會。國防部直到2005年才完成這200多公頃農地土地徵收,取得土地使用權,意即國防部於2005年土地徵收完成之前所無償占用的土地是非法占用。

1975年國防部更是在未知會土地業主之情況下,擅自將百姓之私有土地提供給新加坡軍隊使用以謀取國家利益。鄭進宅說,國家政策固然需要全體國民共同支持,但是不能犧牲少數百姓的權益,如果基於國家政策而不得不為之,但也應該以政府的資源補償這少數權益受損的百姓。

鄭進宅指出,我國與新加坡政府所簽訂的軍隊代訓協議書已解密,按照1975年4月18日當時簽訂的協議書第九條第14款規定,中方借予新方使用基地營舍與場地設施,以一年為限,新方可免付租費,但應負維護修繕之責…。此協議即指出新加坡在一年以後,即1976年4月19日起要使用場地就必須支付場地費,但是新加坡從使至今都未曾對土地業主支付場地使用費。

另外,由於新加坡軍隊在新竹縣新豐鄉坑子口靶場進行槍砲射擊,嚴重影響當地農民的農耕;就此該自救會會長鄭進宅曾針對新加坡國防部於新竹地方法院提出農產賠償訴訟,未料新竹地方法院自矮國格的稱「我國無他國之司法管轄權」而駁回。但依照我國於1975年4月18日與新加坡所簽訂的協議書附件(二) 訓練演習損害賠償辦法:七、有關訓練演習傷害中方軍民者,可參照本辦法協議辦理,如無法達成,則由中方司法管轄處理,因此自救會將向新加坡國防部提出權益損失賠償之訴訟。

鄭進宅指出,如我國司法機關再度自矮國格,不能維護我國百姓之權益;則將再次擇期到新加坡駐台北商務辦事處表達抗議,並強烈要求新加坡國防部必須妥善處理損害我國百姓權益問題,否則不惜採取與星光部隊人員面對面的抗爭,屆時如引發外交事件,則由新加坡政府負起全部責任。

為維護中華民國政府的外交關係,自救會也特別向曾擔任外交部長的國安會祕書長吳釗燮陳情,希望吳釗燮能就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造成的百姓權益損害一事妥為協助處裡,不要讓國防部繼續包庇國民黨威權時期違反憲法損害百姓權益的惡行,也不要因此事導致我國與新加坡之外交關係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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