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最多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將有30天能以「單日」方式申請,軍公教也適用;且家中有家庭照顧需求者,1年內14天的事假與家庭照顧假,最低單位能以1小時為標準請假,2項措施預計明年元旦上路。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青年優先三重奏相關政策,包含推動婚育宅、提供育嬰留停彈性,並拍板自今年9月1日起,銀行辦理新青安貸款的撥款案件不計入銀行法第72條之2限額。
現行勞工在小孩3歲前,可以申請2年育嬰留職停薪,其中6個月期間政府提供8成薪資補貼。勞動部指出,未來勞工可在原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內,選擇以日為單位提出申請,天數不超過30天,而雙親合計可以請60天,且申請期間仍可以請領8成薪資補貼。
勞動部長洪申翰在政院會後記者會補充指出,為提供育兒勞工彈性,此次選擇以育嬰留停做延伸,除無涉新增假別,且彈性30天就是從有薪資補貼的6個月當中做使用,軍公教也適用。
此外,有家庭照顧需求者,1年中的事假跟家庭照顧假共14天,最低單位能以1小時為標準請假,且雇主不得扣全勤獎金。
配套措施部分,勞動部規劃,首先,給予友善企業獎勵支持,包含未來小型、微型企業若有勞工申請1日育嬰留停,勞動部已編列新台幣5億元預算,用以發給雇主定額獎勵金新台幣1000元。
至於其餘企業若推動優於法令的「友善家庭」措施,勞動部會將其列為「工作生活平衡獎」參選類別,表揚並肯定企業針對員工需求,提供友善育兒措施,同時加強輔導中大型企業ESG資訊揭露,提升企業在育嬰、育兒相關友善職場措施。
配套措施二,為助雇主有充裕時間安排人力替代彈性育嬰留職停薪勞工,勞動部規範,勞工應於5天前向雇主提出申請,若有子女生病、停托、停課等臨時情形時,才可以於1天前申請,但如果臨時狀況發生在當日,則可以委託他人協助申請。
配套措施三,勞動部提醒,若企業面臨難以另聘職代困境時,將允許雇主使職代加班能有彈性,但限制職代加班只能做育嬰留職停薪勞工的工作,且應必須避免職代過勞。
配套措施四,由於育嬰留停期間涉及勞健保加退、年資計算等,洪申翰說明,留停確實不同於一般請假,因此也有準備行政端配套,勞保局已優化相關核覆作業系統,並提高自動化審件比例。勞動部也有向行政院爭取增加辦理業務的人力,就是希望讓政策更完善。
此外,勞動部明年編列勞工生育給付差額補助項目逾30億元,洪申翰解釋,少子女化對策將進入2.0階段,政策由政院統籌規劃中,勞動部則是編列預算因應,相信整體政策不久後就會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