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綠委陳歐珀涉收賄874萬元喬事 與妻子一同被訴貪污求處重刑

  • Line
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遭到起訴。資料照片/林啟弘攝

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遭到起訴。資料照片/林啟弘攝

A A A
2025-08-28 16:16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認定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在職期間,涉收受聯興公司賄賂,在立法院推動《商港法》修正案,另涉詐助理費、替租賃業者喬事,28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提起公訴,求處陳歐珀5犯行總刑期24年2月、妻子徐慧諭8年8月。全案已移審台北地院,合議庭稍後將裁定是否接押陳歐珀。

北檢指出,陳歐珀擔任立委期間,2015年12月間先向聯興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洪姓董事長期約,以每月支付5萬元薪資的不正利益,供陳歐珀聘用另名洪姓男子擔任顧問。陳歐珀指示洪男把名下華南銀行帳戶交給洪董,作為每月收受5萬元之用。洪董指示自2016年1月6日至2020年7月6日止,每個月給付5萬元「顧問費」,陳歐珀共收受278萬5922元。

陳歐珀收賄後,於2016年12月5日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中,質詢港務公司成立高雄洲際碼頭公司的正當性,4天後提案凍結高雄洲際碼頭公司經費預算3億8400萬元的5分之1。 2016年12月5日,陳歐珀於立法院質疑港區土地租金及超受退職金,4天後要求交通部儘速提出有效體恤民營港埠業者方案及查明碼頭工人歸墊款,當日決議通過。 

2020年3月4日,陳歐珀提出臨時提案,建議交通部將「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貨櫃集散站業」納入紓困方案對象,補貼土地及商港設施租金、管理費,及協助減免原訂「108年土地使用費、建物租金及管理費調漲2%」,合理調整港務公司與民營業者合約中相關費率,交通部即將「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貨櫃集散站業」納入紓困方案對象。 

2018年至2021年間,陳歐珀多次提出《商港法》第72條修正案,要求交通部航港局葉姓局長報告修法方案,以達成修法共識,該案於2020年12月28日在陳歐珀擔任會議主席之情況下通過,2021年4月28日公布。 

而後洪男離開陳歐珀國會辦公室,陳歐珀因而改借許姓助理名下的星展銀行帳戶,告知洪董把每月5萬元的報酬轉匯至許男帳戶,前後收受共135萬元賄賂。

第二個犯罪區塊則是收受租賃業者賄賂,王、吳、薛等3名租賃車業者,透過租車品保協會蕭姓理事長,2018年4月間前往立法院請託陳歐珀召開協調會,要求暫緩施行「小客車租賃業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事件統一裁量基準」,獲得陳歐珀允諾,作成決議要求交通部暫緩。

業者為行求陳歐珀持續出面幫小客車租賃業者發聲,阻止交通部推動運管規則修正案,2018年9月27日至立法院,把50萬賄款拿給陳歐珀的助理,再由徐慧諭轉知助理,2018年10月1日以勁宜蘭發展協會名義,開立捐款人及金額分別為巨豐公司7萬元、租車品保協會3萬元、永鑫公司10萬元、永達公司10萬元、普捷公司10萬元、普拉多公司10萬元的收據6張,交給業者,不實登載捐款人及金額,營造50萬元為捐款公益協會的假象。

第三個區塊,陳歐珀與太太徐慧諭及6名助理,涉詐領公費助理薪資411萬2170元,不實記載6人資料,浮報薪資匯至助理帳戶,助理再將浮報薪資部分以現金領出,作為辦公室零用金,依被告陳歐珀夫婦指示使用。

第四個區塊,徐慧諭指示助理於2018年12月27日、28日及2019年1月15日、16日,持勁宜蘭協會的土地銀行帳號,臨櫃提款40萬元、10萬元、40萬元、20萬元,匯入徐的帳戶,以此方式侵占協會110萬元,再用以支付徐的保險費及住處電費等私人用途。

北檢批評,陳歐珀牟取自己不法利益,對業者要求、收受賄賂共463萬5922元,又利用職務之便,詐領助理費達411萬2170元,共874萬8092元,敗壞官箴,犯後以收受政治獻金置辯卸責,建請法院分別量處3犯行8年、7年2月、7年6月,2次洗錢犯行各求刑1年、6月,總刑期累計達24年2月,併科罰金500萬元。 

徐慧諭與陳歐珀共同詐領助理費,另將匯入勁宜蘭協會的款項侵占入己,建請法院分別量處有期徒刑7年2月、1年6月。洪姓助理為陳歐珀國會辦公室特別顧問,建請法院刑7年。6名助理坦承詐領助理費,且無犯罪所得,建請法院減輕其刑,並均給予緩刑宣告。

更多新聞:

獨家/超噁!空軍中校機長連續性騷女官 「薄手套教學」碰觸遭重懲

獨家/國軍解放軍研究巨擘馬振坤涉違規兼職、兼差 國防大學:若查證屬實依規定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