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台北報導)無黨籍嘉市議員戴寧詐助理費判5年6月徒刑定讞,日前申請移至台中女子監獄執行。嘉義地檢署今(19日)通知戴寧到案執行,她上午至中檢報到經確認身分後,下午發監台中女子監獄執行。
台中地檢署上午接獲嘉義地檢署代為執行戴寧的發監囑託函,經分案處理,戴寧上午約10時抵達中檢,由檢察官確認身分及身體狀況,她態度配合、狀況正常。經中檢執行科處理相關流程後,戴寧於下午1時搭上戒護車,載往矯正署台中女子監獄執行。

根據一審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戴寧自民國101年6月起到111年2月間止,涉嫌以陳姓男子等4人名義詐領公費助理費用,使嘉義市議會承辦人陷於錯誤,按月將薪資及年終工作獎金匯入4人名下帳戶,共詐得新台幣518萬7774元。
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等,判處戴寧有期徒刑10年6月,褫奪公權5年。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台南高分院審理。
二審審酌,戴寧於審理期間認罪,並繳回部分不法所得達431萬8750元,考量其擔任嘉義市議員期間,對地方公共事務的服務及貢獻等,據此撤銷判決,改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經上訴,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但今天戴寧到台中地檢報到引發特權的質疑,因為日前她移轉戶籍到台中,並透過律師申請移至台中女子監獄執行但遭嘉檢駁回,但她今天卻到台中地檢署報到,也如願到台中女子監獄。律師認為檢方應說明「駁」、「准」之間的轉折,以免被批評因人設事。
而除了戴寧之外,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之前就因為涉詐領5萬多元的助理費遭判刑3年10月,已經在2023年10月假釋出獄。

戴寧在傳詐領助理費後遭地院裁定收押,正逢父喪,她被戴上手銬腳繚戒護奔喪,這一幕讓選民印象深刻,她也順利連任,但因判刑確定,戴寧需入獄服刑,剩下一年多的議員任期也沒有改選或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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