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競專欄/中國大陸五年規劃審議與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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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張競/中華戰略學會資深研究員

《菱傳媒》8月5日刊出筆者以「中共二十屆四中議程聚焦經濟」為題稿件,該稿論及中國共產黨如何針對全國人大審議各期《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綱要》,先行透過召開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下個為期五年之《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個五年規劃的建議》,運用此項政治程序貫徹與象徵中國大陸「以黨領政」之黨政運作體制。

該稿受到許多研究課題聚焦於中國大陸經濟發展與社會脈動讀者關注,再加上近期中國大陸主管媒體運作之宣傳體系,將黨政媒體報導焦點置於總結第十四個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各項收官工作,因此筆者接續前述稿件所論,繼續為《菱傳媒》讀者說明中國大陸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審議與收官工作。

預期在明年年初所將召開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應當會依據2018年3月11日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所通過修訂之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之第六十二條第(十)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十)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針對《第十五個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五年規劃》進行相關審議程序。

儘管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並未明確寫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行使前述職權時,究竟要審查和批准何等具體政治文件;但依據目前中國大陸黨政運作實務來說,每隔五年都要透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集會審議下一期《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綱要》,此外每年所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還要審議前個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次個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同時亦須審議次個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

許多中國大陸政治經濟研究者都未曾注意到,其實在2020年5月21日召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之前,每年所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議程僅會列出審查前個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次個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但卻從未對次個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本身進行過任何審查程序。

實際審查次個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不再僅限於審查前個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次個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其實係始於2020年5月21日所召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

無獨有偶,依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十二條第(十一)項所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十一)審查和批准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之前所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議程,都僅有審查前個年度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次個年度中央與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但卻從未明確針對次個年度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本身進行過任何實質審查。

直到2020年5月2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預備會議審議該次會議議程時,才在議程內加上審查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從此結束以往僅審查前個年度執行情況與次個年度草案報告,但未曾實質審查草案本身之議事程序。

基於前述對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五年規劃議事程序說明內容,吾人可歸結出下列重點;首先就是針對個不同期程為期五年之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方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隔五年都將集會審議下一期《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綱要》,但依據此《綱要》還是要將其轉化成逐年落實之具體詳細《計劃》,並且更要逐年檢討各個年度《計劃》實際執行情況,並向全國人民大會提請審議。

因此每年所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不但審議前個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次個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同時亦須審議次個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本身內容。基於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將會牽動到預算配置與使用,因此審議過程必將是與年度中央與地方預算規劃構想相互搭配。

其次就必須注意到,全國人民大會會議所將審查之前個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次個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基本上都會比照全國人民大會會議同時所將審查前個年度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次個年度中央與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透過新華社發布新聞通稿或是多個黨政機關網頁對外公布全文內容。

再者亦要提醒,雖然對外公布前述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報所兩份《報告》內容全文,在表面上看起來整個國家政務運作與決策相當透明,但實際上不論是次個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本身,抑或是次個年度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在審議過程前後,都未曾對外公開過內容全文。

所以只能見到相關報告,但卻無法獲悉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具體內容以及次個年度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詳細帳目,僅能算是將政務運作與決策內容保持有限透明度,仍會讓有心攻訐之政治評論者獲得質疑與指控空間。

最後就要強調,儘管透過黨政媒體宣傳體系,中國大陸不斷強調五年規劃收官過程與所達成具體績效,但吾人必須牢記,五年規劃《綱要》要轉化成逐年落實《計劃》,並且每年接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集會審議,因此每個五年期程之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方案僅有事前所完成之規劃綱要,但卻沒有任何總結算帳之收官結果報告必須接受全國人民大會集會審議,此因其逐年進程早就每年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集會時接受審議,因此才沒有必要依據收官成果再提出報告。

吾人從中必須理解,敲鑼打鼓高調宣揚議題,未見得是真正政務運作關鍵環節,十四五收官過程必然會辦得熱熱鬧鬧,吸引各方目光;但真正門道卻是那些預期項目並未達標,甚至遭遇無法預期阻力必須大幅調整,而又有何項分期計畫將會順利納入十五五規劃,並且啟動下一期計畫進程。觀察中國大陸經濟發展與政治脈動,就必須從前述報告字裡行間,破解其中玄機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