戍衛總統府「天下第一營」遭滲透 4憲兵淪共諜、咬出同袍減刑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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戍衛總統府的211營遭到中共滲透。林啟弘攝

戍衛總統府的211營遭到中共滲透。林啟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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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2:5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負責戍衛總統府、有「天下第一營」之稱的憲兵211營遭到滲透,4名憲兵收受中共賄賂竊取文書機密,一審被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分處5年10月到7年不等徒刑;二審高等法院考量其中一名被告黎育爾咬出同袍林裕凱,14日減刑1月改判6年7月,餘被告維持相同刑度。

本案由國防部接獲官兵主動檢舉,經交憲兵指揮部基隆憲兵隊及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清查涉案人員及分析金流後,分別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北檢見事涉總統府,情節重大,立刻朝《貪污治罪條例》、《國家安全法》等方向偵辦。

涉案4名被告分為被告賴重宇(2015年8月入伍,2023年11月20日中士退伍)、陳文豪(2017年12月入伍,2023年7月1日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上兵退伍)、黎育爾(2018年6月入伍,2024年2月1日中士退伍)、林裕凱(2021年8月入伍,2024年8月間下士停役)。

賴重宇、陳文豪於2021年底結識一名被中共情工人員吸收的台籍男子黃琮壹(另行通緝),黃男以金錢報酬利誘2人提供軍事秘密。2人禁不起誘惑,2022年4月間,陳文豪以手機翻拍任職單位公務上應秘密文書(尚未核定為機密),轉傳給賴男,賴男再連同自己翻攝的公務文件,轉傳給黃男或中方情工人員。

2023年3、4月起至同年8月間,陳文豪想吸收其他同袍當共諜,擔心被發現,還刻意改用化名探詢其他同袍有無意願提供軍中資料賺取報酬、賺外快,並將被徵詢的現役同袍聯繫方式轉傳給賴重宇,再由被告賴轉傳給黃男或中共情工人員。

幸同袍忠貞愛國未應允,未讓陳刺探、收集得逞,然陳仍可視所提供軍中資料的機敏程度,及所聯繫現役軍人的人數,獲取不等金額報酬。

賴重宇於2022年10月31日前,亦以手機翻拍所任職單位內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轉傳予中共情工人員,後於2022年10月31日調離原任職單位,竟遂引介同單位黎育爾繼承衣缽。黎2023年2月間,以手機翻拍公務應秘密文書後,轉傳給中共情工人員。

而後黎育爾亦因即將退伍,遂另引介同單位林裕凱的擔任接班人,改由林自2024年1月間起,以相同方式翻拍秘密文書傳給中共。

一棒接一棒,棒棒皆共諜。賴、黎、林可視所提供軍中資料的機敏程度,而獲取不等金額報酬。北檢估算,賴重宇收受46萬元、陳文豪45萬元、黎育爾66萬4100元、林裕凱26萬5900元,共184萬元。

一審北院指出,4名被告受國家長期栽培,職司戍衛總統府內勤務及情報機關,屬極具機敏及重要單位,卻被中方收買,洩漏總統府或電指部內部的軍事資料,背叛國家,危害國家安全。

北院考量4人坦承犯行,繳交全部犯罪所得,予以減刑,3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國家安全法》的為大陸地區刺探或收集公務上應秘密的文書等罪,處賴7年、黎6年8月、陳6年5月徒刑,均褫奪公權6年;林判刑5年10月、褫奪公權5年。

一審判決後,檢察官並未提起上訴;4名被告對認事用法與犯罪事實也無意見,但覺得判太重,針對量刑部分提起上訴。

二審高院發現,黎育爾就其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部分,於檢察官偵查中自白,並於一審審理時繳回全部犯罪所得66萬4100元;另於憲兵指揮部基隆憲兵隊訊問時,主動供出共犯,讓檢察官得以依其供述查獲共犯林裕凱。

高院認為,黎育爾同時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後段的減輕事由,但北院未審酌上情,僅依前段規定減輕其刑,顯有未洽,故應撤銷一審對於黎的宣告刑暨其定應執行刑部分。

高院審酌黎育爾曾擔任憲兵中士,卻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並邀同案被告林裕凱共犯,所為危害國家安全,惟其犯後坦承犯行,繳交全部犯罪所得,並主動告知尚有共犯林裕凱,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一切情狀後,14日改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6年7月,減刑1個月。

至於賴重宇、陳文豪、林裕凱等三名被告上訴部分,高院認為一審判決已審酌刑法科刑審酌事由,並於理由內擇要說明,量刑並無違法或不當。

4名被告另均主張自己「其情可憫」,應適用《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規定。惟高院審酌4人犯罪情狀後,認他們均非有何不得已之原因,客觀上亦無可憫之處。

高院強調,4名被告已依《貪污治罪條例》、《國家安全法》第7條第7項規定減輕其刑,並無即使量處最低處斷刑,猶嫌過重的情形,自無《刑法》第59條之適用,故駁回此部分上訴。

本案仍可上訴,合議庭成員審判長吳秋宏、陪席法官邰婉玲、受命法官柯姿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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