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民眾黨不分區排名15的陸配李貞秀,是否因國籍法無法遞補立委,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說,依國籍法規定,希望就職1年內放棄其他外國國籍;中國有放棄國籍的申請程序,就從中國政府規定。
民眾黨昨天召開黨代表大會,黨主席黃國昌宣布,維持前主席柯文哲為黨內不分區立委訂立的「兩年條款」,黃國昌等7名立委都將在明年1月底請辭,由排序第10名起立委就任。不過排名第15的李貞秀因國籍法問題,能否遞補成為首位陸配立委,引發討論。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午繼續審查「行政區劃法」草案,並邀內政部長劉世芳列席。
劉世芳會前受訪表示,按照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劉世芳說,提醒立法委員,依國籍法規定,希望在就職1年內放棄其他外國國籍。至於陸配如何放棄國籍,中國有放棄國籍的申請程序,就從中國政府規定。
媒體追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憲法上是否是一個國家。劉世芳表示,按照憲法增修條文、歷屆總統講話都非常清楚,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站在中華民國政府角色上,「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效力文件,不管是海基、海協或是兩岸間往來,就是官方證明文件。
此外,花蓮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因中國國籍問題,違反國籍法遭解職,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指內政部「政治追殺陸配」。劉世芳說,「抱歉不是我」,陸配參選或就職相關規定,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籍法,民選公職須效忠中華民國,「不允許效忠兩個不同國家」。
另有4名里長面臨類似狀況,劉世芳表示,這些里長其實最近才放棄戶籍,他們可能對法律沒那麼清楚,希望地方政府能就法律方面提供村里長參考。台灣是法治國家,民選公職要效忠憲法、忠於一個國家。
有村里長反映回中國後拿不到放棄國籍的正式文件,劉世芳說,「他們有試看看嗎」,移民署有關放棄戶籍的作業,已有近9成已完成程序,幾名選上里長的也是最近才完成。內政部是國籍法主管機關,並沒有其他特殊行政規範或限制,台灣是民主政治及法律規定的國家,請按照法律規定,「尤其是民選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