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台北報導)核三重啟公投8月23日投票,另一方面,立法院本會期也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案,延長現有核電廠使用20年,核安會日前依此修法內容預告《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明訂核電廠申請再運轉須提6大事項,若外界無異議,辦法最快10月上路。核安會官員指出,由於國內核電廠皆已進入除役階段,台電在人力規劃與訓練、各設施如何恢復再運轉功能,預料是準備作業的重中之重。
立法院5月三讀修正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新增機組運轉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後,須再繼續運轉者,經營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的運轉執照最長為20年。
核安會1日預告配套子法《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規範未來核電機組若要繼續運轉,需填具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換照申請書及再運轉計畫,並新增要求檢附輻射相關議題查核評估報告以及耐震安全評估說明,目前子法草案正在60天預告期,最快10月公告。
台電公司表示,將待核管法子法正式公告後,啟動自我安檢,並進行同儕審查,評估有無重啟的安全條件,重啟的期程與成本效益,再送核安會審查。由於國內核電機組運轉執照皆已到期,機組是否能恢復到運轉期間狀態將是關鍵。
根據核安會預告子法內容,針對再運轉計畫明定6大事項包括,第1、廠址、機組現況及計畫排程;第2、組織、人力配置及訓練規劃;第3、設施再運轉工作項目及定期維護與檢查規劃;第4、運轉期間法規及運轉文件恢復規劃;第5、品質查證方案及稽查計畫;第6、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事項。
核安會官員說明,核電廠進入除役階段人力縮減,推估台電應會花費較多時間心力在組織、人力配置及訓練規劃,以及設施再運轉工作項目及定期維護與檢查規劃,例如目前核三反應爐已無燃料,緊急補水系統不需維護,若要重新運轉,也要確認相關系統能恢復到應有功能。

另外,第二場核三重啟發表會,昨(9日)晚間登場,意見發表會主持人為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這場正反方代表分別為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與行政院能源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
翁曉玲指出,前總統蔡英文執政有四、五次的全國大停電,區域停電不計其數,明眼人都知道這些停電絕對不可能是小動物造成的,而是台灣缺電因而跳電;而台灣有高達96%能源都是仰賴進口,萬一發生緊急事故,台灣海峽被封鎖,這些能源進不來台灣的話該怎麼辦?
翁曉玲說,辦理核三延役公投就是希望台灣能源屬於自主和安全的狀態,國際間很多學者專家有都強調,台灣不能沒有核電來支持穩定的發電。
行政院能源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發表意見指出,發展核能,還要面對核廢料債留子孫的道德風險,所謂的便宜核電,一定有人付出成本,「為了這世代的繁榮,我們將核廢料的處理成本、風險、責任轉嫁下一代,甚至轉移給整個台灣社會」;特別弔詭的是,透過本次公投,竟要將核安風險交由屏東人甚至南部朋友承擔,是否符合永續發展原則?是否符合世代正義?
林子倫指出,根據國際能源總署的資料,2024年全球核電占比9%,再生能源含水利、太陽光電、風力等達32%。從聯合國祕書長發布的報告、及國際能源總署的報告,清楚呈現再生能源才是世界電力發展趨勢,「很多人會說,世界各國都在恢復核電,讓國人誤會核電很重要。」
接下來還有3場核三重啟公投的發表會,第三場將在8月11日下午3時舉辦,正反方代表分別為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與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甘崇緯。第四場在8月13日上午10時舉辦,正反方代表分別為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與20歲「反核少女」吳亞昕。第五場在8月15日晚間7時舉辦,正反方代表分別為和碩董事長童子賢與民進黨立委莊瑞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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