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台北報導)美國對等關稅7日生效後,日本發現15%稅率是加原有稅率再加15%,引發爭議,經過日方反映,美國坦言是疏失,會退還7日後超徵的差額。對此,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證實,大多數國家都是採疊加方式計算關稅,因此台灣7日生效後,真正的關稅數字是原關稅加上20%。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8日晚間指出,根據川普於美東時間7月31日簽署的行政命令,各國對等關稅是採產品原有MFN(最惠國待遇)關稅稅率再加上對等關稅稅率,僅有已與美方達成協議的歐盟,其對等關稅不是用疊加方式計算。
經貿表示,每個國家本身貿易結構不同,各國與美國針對對等關稅談判的狀況及進度亦有差異。從4月2日美方公布對等關稅政策迄今,大多數與美國有經貿往來的國家,其關稅稅率均是採產品原有MFN關稅再加上對等關稅的方式計算。
經貿辦說,因此,從4月美方政策生效至7月31日間,各國關稅稅率為產品原有稅率疊加暫行期間的10%稅率;而依據美國7月31日最新的行政命令,從8月7日起,瑞士是原有稅率疊加39%、印度是疊加25%、越南疊加20%、菲律賓、泰國及印尼等3國是疊加19%、韓國是疊加15%等。依此原則,我國關稅為產品的原有MFN關稅疊加暫時性對等關稅稅率20%。
經貿辦表示,行政院4月4日召開「因應美國關稅 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記者會時,經貿辦的說明簡報中,即已清楚說明依據美方的行政命令,各國輸美產品適用的關稅是在原有稅率外,另加徵個別國家的對等關稅。政府部會後續對外說明時,亦有明確提供此資訊。
經貿辦強調,對於受對等關稅新制衝擊較大的產業,行政院也在4月就已提出「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備妥金融支持、拓銷市場多元化、推動產業升級,加強就業穩定與勞工照顧等措施,給予產業必要支持。
經貿辦重申,我方談判團隊持續與美方磋商,爭取更合理的對等關稅稅率,並一併討論供應鏈合作及232條款相關議題。
經濟部也指出,由於談判的程序安排,台美雙方還未完成總結會議,只要後續達成協議,可望再調降稅率。
經濟部表示,台灣的暫時性對等關稅為20%,但須在20%之外再加上該貨品原有的最惠國(MFN)稅率及任何反傾銷或反補貼稅,實際稅率可能超過20%。例如我輸美工具機產品原適用稅率 MFN 稅率是4.7%,再疊加20%對等關稅後,即為24.7%。這與4月5日實施的10%對等關稅稅率算法是一致的。
有關在途貨品,經濟說,倘在美東時間8月7日凌晨零時1分前裝船,且在最後運輸途中,並於10月5日前報關進口,或從保稅倉儲提領報關之貨品,其適用稅率為原有10%「對等關稅」加上 MFN等稅率。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也預告13日晚間7時加辦一場「美國通關實務說明會」,對外說明。
台灣機械公會理事長莊大立直言,美國是台灣機械設備最大出口國,業界期盼台灣關稅就算不能低於日、韓,至少也要相同,如今高於日、韓,台灣勢必喪失競爭力,恐怕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美國市場拱手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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