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真「D槽很滿」!李正皓爆高虹安、新竹市府3都更案涉弊 二審再判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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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皓2023年指控,高虹安、新竹市政府通過的三都更案涉弊,遭高及竹市府提告,二審再判免賠。翻攝李正皓臉書

李正皓2023年指控,高虹安、新竹市政府通過的三都更案涉弊,遭高及竹市府提告,二審再判免賠。翻攝李正皓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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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0:45

(菱傳媒/台北報導)涉詐領助理費一審判刑7年4月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不滿政治評論員李正皓2023年質疑新竹市寡婦樓都更等案以極音速通過環評,恐有圖利之嫌,以她個人及新竹市政府名義各求償50萬元共100萬元,新竹地院認為李正皓已查證義務,且屬可受公評之事,判高虹安及竹市府敗訴;竹市府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判決上訴駁回。可上訴。

李正皓在2023年間於政論節目及臉書上爆料,新竹市長高虹安和建商有對價關係,因而違法介入寡婦樓、昇益等都更案及重啟水源重劃案,並以「不合理之極快速度,通過昇益案的都更計畫、寡婦樓案的環評程序及重啟水源重劃案進行」,恐有圖利之嫌。

高虹安、竹市府主張,李正皓所稱均與事實不符,相關都更案、土地重劃案的進行,均為相關主管部門、人員依據法律和正當程序推動,嚴重污衊及損害高與竹市府名譽,分別求償50萬共100萬元、在3大平面報紙全國版刊登3天的民事判決書。

新竹地院審理認為,李正皓指摘高虹安因與昇益案及寡婦樓都更案與建商存有不當利益對價關係,因而介入、影響該等都更案件進行,圖利建商等情,不論是否屬實,李正皓已盡到其查證義務,非屬毫無憑據之指述,亦屬對可受公評之事,判高虹安與竹市府敗訴。

僅新竹市府提上訴,求償金額縮減到50萬元。高等法院6日判決,駁回上訴,李正皓維持免賠,仍可上訴。高院認為,寡婦樓案部分,李忠庭是高虹安男友,李忠庭曾發聲明稿表示每個月以5萬租金向房東林美滿承租豪宅「回建築」的一間套房,但林美滿和寡婦樓的開發商理銘公司、昇益案的開發建商昇益公司,具有法人交叉持股及擔任董事的利害官司,依一般常情,回建築是高總價、大坪數的豪宅,房子的所有人理論上應該會把房屋作整體規劃,才能保存不動產價值並拿到最佳利益,哪有把屋子分隔成數間套房分租給很多人的道理。

高院指出,因此李忠庭這部分的聲明內容是否為真,實在令人懷疑,而李正皓質疑高虹安和開發商有不當利益關係,並非憑空捏造。此外,李正皓所指寡婦樓的環評程序為 「極音速環評」等語,評論內容雖言詞較為尖酸,但並未流於恣意謾罵,仍為適當評論。

合議庭指出,昇益案部分,李正皓質疑審議案的審議時間比起其他建案,顯有「不合理的快速」。合議庭認為,高虹安擔任市長後,僅耗時5個月審議就核准昇益案,均未要求補件或重開都委會,李正皓不算沒有合理懷疑基礎。新竹市府為昇益的主管機關,李正皓的言論是針對新竹市府進行都審時是否依法行政,及高虹安是否和建商有不當利益關係、未利益迴避等,屬於善意發表之言論。

水源重劃案部分,高院表示,確實如李正皓所述,該案於前市長林智堅任內被凍結,高虹安上任後解凍,李正皓所言除針對新竹市府及市議員的說法提出質疑,也就前、後任市長施政作為進行評價,應屬個人意見表達。新竹市府當時發布的新聞稿內容,本就可受公評,雖然李正皓的評論言詞尖酸,但是為表達不認同新聞稿內容,並未恣意謾罵,難認非屬善意發表之適當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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